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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爱同会行径嚣张 议员吁以组织犯罪严办

针对爱同会的嚣张行径,台北市议员童仲彦表示将要求警方严格执法。图为童仲彦日前到爱同会总部稽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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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爱国同心会不满台北市议员童仲彦9日上午率队稽查他们的办公室,当天下午趁童不在,到市议会对其助理咆哮,还呛声10日要带人包围童仲彦服务处。童仲彦10日表示,爱国同心会没来,每次他在时,爱国同心会都不敢出现,“真的是很没有用。”他指出,他们是在累积组织犯罪的事实,等开议之后,他一定强力要求用组织犯罪办爱国同心会。

“他们一天一天在写入监前的日记,还可以写几天就不知道。”童仲彦说,他们的行为全部累积起来,依《组织犯罪条例》,就是常态性、组织性暴力行为,而且有管理阶层组织,这就是组织犯罪态样。依《组织犯罪法》,他们的行为判刑比较重,最少半年最多10年,而组织犯罪首谋则判3到10年。他们最好一件事一件事继续干。童仲彦强调,等开议后,他一定强力要求用组织犯罪办爱国同心会。不然,用伤害、妨碍公务判他们,因为他们不觉得有错。

童仲彦指出,爱国同心会的犯行从在圆山饭店暴力殴打民运人士曹长青(2003年)开始已可列表,完全是组织犯罪态样,是常态性的,也一直在持续进行,这也关系到市警局及执法单位态度,应该强打的就是用组织犯罪办他们,反正开议以后会是他的质询重点。

继提告信义分局长吴敬田,爱国同心会10日又按铃申告台北市长柯文哲。柯文哲表示,反正依法行事,公民有表达的权利,但不要打人,不要太叫嚣,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权利,但要文明一点。童仲彦则说,他们每件事都是诬告,到最后换得一屁股诬告。◇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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