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再次会见“建三江冤案”当事人李桂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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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8月16日讯】2015年8月13日上午8点多,我们一行四名“建三江案”二审辩护律师来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到了办理会见手续的窗口,依法递过执业证、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公函三证 ,却被里面办事狱警拒绝了,“理由”是接到上级通知说,律师会见需要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佳木斯市看守所这种没有法律依据、又不给安排会见登记的行为,我们四名辩护人一致要求他们出示有效的法律依据,里面负责签字手续的看守所政委不但不出示,还用本地话爆粗口,虽不知其意,但可肯定不是友好之词。经过质问和交涉,他只出示了在A5纸上打印的东西——没有盖章或签字的所谓“规定”。经过坚持交涉,估计他们也自知行为不当,便给我们办理了会见登记表等手续。

与前次一样,当事人李桂芳仍然是由一个男性身穿看守所“号坎”的被羁押人员领到了会见室。见到李桂芳本人,感觉她的精神状态依然是那么气定神闲、从容淡然。虽然在我询问时,她还是说自己的身体状况不算好,里面的饮食和休息条件还是很差。但她对自己坚守的信仰,却更坚定,更有信心。同号的其他人大都认可她的所做所为,知道她是好人,没做过不利他人的任何事。但是,限于看守所管理等原因,其他人还是不敢跟她站在一起。

会见中,她依然对自己原辩护人王宇律师、谢阳律师表现出极大的关心和关注,并对俩位前辩护律师的专业和人品十分认可和赞赏,说他们是敢于为自己遭受迫害的当事人说公道话的正义律师,说他们很了不起,他们是无罪冤枉的!听到当事人能这样评价自己的律师,作为同行,我很感动……

对于“建三江案”的进展和可能出现的结果,我简单的和当事人李桂芳做了沟通,并把前一天几名辩护人跟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刑事庭庭长魏冬灵的交涉意见及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也做了相关解释交流,并分析了本案可能存在的走向。

李桂芳也让我看了她自己已经准备好的开庭意见。我认为很好、很充分、很合理。

最后,我还是建议她尽量不用绝食这种会伤害到自己身体的方式,来抵制看守所管教对她们的歧视和不公对待。一再嘱咐她,要保重身体,只要是冤案,迟早会翻案!并让她好好保重,等待公平和正义的到来!

李桂芳的辩护人任全牛律师
2015年8月13日
于佳木斯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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