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来习当局对22名中管干部立案侦查

人气 1488

【大纪元2016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晓真报导)2016年,习当局已对22名中管干部进行立案侦查,最新的一起是中共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前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

今年22名中管干部被立案侦查

10月10日,中共最高检发布消息,对姚中民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至此,2016年已有22名中管干部被最高检立案侦查。其中,正部级一人是王珉;副部级19人,除姚中民外,还有邓崎琳、吕锡文、艾宝俊、司献民、盖如垠、刘志庚、龚清概、陈雪枫、王阳、卢子跃、苏宏章、杨振超、杨鲁豫、李成云、张越、常小兵、郑玉焯和王保安;中管正厅2人,为张乐斌和张昆生。

据悉,中共干部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分为“中管干部”、“省管干部”、“市管干部”等。所谓中管干部,即中共中央直接管理的干部,管理权限属于中央组织部。

中管干部一般多是正部级(省部级正职)和副部级(省部级副职)干部。例如省委书记、国家各部部长等省部级正职官员,以及副省长、国家各部副部长等省部级副职官员,这些都属于“中管干部”。 不过,有部分正厅级(厅局正职、第五级)干部亦属于中管干部。

姚中民并非“不思改悔”首例

据财新网报导,中纪委今年9月在对姚中民的“双开”处分通报中表示,姚中民对抗审查,违反八项规定受到处分后,仍不思悔改。这是中纪委通报官员的问题时,首次使用“不思悔改”的表述。

但实际上,官员落马前就曾遭处分的情况并不鲜见。中石油前副总经理廖永远,2011年曾因大连所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被记过处分,最终于2015年落马;吉林前副省长谷春立,2013年曾因吉煤集团瓦斯爆炸事故被记过处分,其后也于2015年落马。

四川前副省长李成云落马也有类似的剧情。身处周永康案旋涡中的李成云,2011年因“违纪”被免去副省长职务,随后其包养“双料女间谍”等不断被曝出。仅两个月后,李成云重出江湖,担任四川省工业化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等职务。但李成云最终于2016年落马。

众多中管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被通报

据统计,中共“十八大”以来,在遭处分的112名中管干部中,被指违反“八项规定”的有39人,超过总数的1/3,其中包括3名中央委员(王珉、周本顺、杨栋梁)和3名中央候补委员(吕锡文、杨卫泽、万庆良)。

而在今年被通报处分的28名落马中管干部中,更有22人违反“八项规定”,高达79%。

此外,中共“十八大”以来,被中纪委通报“违规打高尔夫球”的中管干部至少有10人,除姚中民外,还有龚清概、司献民、艾宝俊、周来振、肖天、宋林、徐钢、斯鑫良和张越。

另据报导,近期爆出的辽宁系列贿选案,已经有近千人遭勒令辞职或被查处,其中包括数十名中管干部。外界相信,随着辽宁贿选案调查的推进,仅在辽宁就将有更多的中管干部落马。#

责任编辑:刘毅

相关新闻
中共国家开发银行前监事长姚中民被调查
国开行原监事长姚中民被双开 与江派关系密切
国开行原监事长姚中民被立案侦查
欧美印反倾销 五眼联盟打击中共价格操控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