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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误杀罪恐回国受迫害

加拿大大陆基督教移民上诉得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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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一名大陆移民因犯误杀罪,要被遣返。他自称信基督教,回国后会受到迫害和死者家人的报复。他的上诉被法官接受,案子将发回移民官重审,因此有望留在加拿大。

加国法院文件显示,福建人陈朝晖(Zhaohui Chen,音译)于2007年11月来加拿大,由其继母担保成为加国永久居民,但一直没有入籍。

多伦多警方说,2010年2月,当年18岁的陈在多伦多市中心的一间酒吧与20岁的华人男子朱锦涛(Jin Tao Zhu,音译)发生争执。陈动手打了朱。第二天,救护人员发现朱死了,他身上有10几处伤口。陈随后向警方自首。

2012年1月,法院做出判决,陈误杀罪名成立,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失去永久居民身份。同年11月,加国政府向他发出驱逐令。

《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规定,如果永久居民犯了刑事罪,被判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他(她)就必须离开加拿大,而且没有上诉权利。

2014年1月,陈向加拿大移民部递交了遣返前风险评估申请。申请称,他回中国后会遇到三方面的危险。

第一,陈是基督徒。福建的信徒遭遇了骚扰、恐吓、逮捕、抄家等形式的迫害。家庭教会的领头人往往受到更严重的迫害。在中国拍摄的纪录片表明,教会成员被送进劳教所和监狱。美国国务院的报告表示,中共政府严重限制民众的信仰自由。

第二,陈在2010年2月误杀了朱。朱的家人住在中国。陈回国后很可能受到朱家的报复。

第三,中国法律规定,公民在境外犯罪后,即使这个人在国外刑满释放,中国执法部门可能会再次控告他违反《刑法》。也就是说他误杀了一个人,回国后可能受到第二次惩罚,还可能坐牢。

2015年8月,陈的风险评估申请被拒,因此他必须立即回中国。他认为移民部的决定不合理,于是到联邦法院上诉。
联邦法官Richard Southcott在6月底表示,接受陈的上诉,移民官没考虑到他是基督徒,一旦回中国会有危险。因此法官要求另一名移民官重新评估他被遣返后会不会有危险。◇

责任编辑:乔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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