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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提废红十字会法 陈威仁:宜修不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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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23日讯】(中央社台北23日电)内政部长陈威仁今天表示,红十字会有存在的历史意义,世界各国也以专法规范,因此他主张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中,若有不合时宜的可以修正,但有其存在必要性,“宜修不宜废”。

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段宜康、林俊宪、徐国勇、王荣璋等人在上周提案连署,废止“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提案获得20多名立委连署。

陈威仁上午在立法院受访时表示,红十字会有它的历史性,存在的起源是在战争时,可以到战场救治伤兵,及进行国际救援的工作,国家有这么特别的组织,对于国际救援及紧急危难上的救援工作有帮助,“但不合时宜的法令可以修正”。

陈威仁表示,譬如红十字会会长任期,是否比照人民团体法的规定,一任4年、连选以一任为限,等于最多8年期限;另外董监事组成是否需要政府派遣,也可以讨论;至于公益劝募平常可以回到公益劝募条例的规定,但紧急状况时,仍可赋予它特殊的需要。0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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