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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耕作真种电 台3家绿能设施容许被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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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2日电)农委会企划处副处长黄振德接受专访表示,假耕作、真种电,真的会撤销绿能设施使用容许,今年已撤3家,包含云林及高雄各1家假种菇场及高雄1家假育苗室。

为让绿能发展不影响农地农用,农委会于2013年10月9日修正发布“申请农业用地作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审查办法”,将太阳能设施纳为在“不影响农业经营”之前提下,可于农业设施屋顶或农地上设置的绿能设施。

但近年来,媒体不断报导有假耕作、真种电的问题恶化,为防止政策被扭曲良意;黄振德说,2015年9月已公布架设绿能设施农地上的农作物年产量标准,促使地方政府有据可查、遏止歪风。

他举例,耕作的作物年产量不能低于年报统计过去3年产量均值的7成,畜禽产业也规定一定面积的饲养数量,渔业亦然;未达生产标准,不仅申设不成,即便已取得申设容许,都要撤销资格,别想卖电。

他强调,农委会与地方政府合作查察是“玩真的”,去年底至今,已对3家假耕作、真种电的申设者,撤销绿能设施使用容许,经济部能源局将取消卖电资格。

包含云林1家假称菇类养殖场,约2.66分地,去年9月查核发现没产菇,给予改正期,同年11月间、12月3日2次复查没改善,于是撤销绿能设施使用容许。

其次,高雄市也有1家已废除登记种菇的菇类养殖场,约4分地,以及高雄市另1家已废除登记作为育苗用的育苗室,约0.657分地,都只有光电设施,没有产出作物,今年也都已撤销绿能设施使用容许。

除以上个体户,农委会另于去年8月14日公告“严重地层下陷地区内不利耕作得设置绿能设施之农业用地范围”计18区,面积达1253公顷,引导太阳能设施群聚发展。

主要集中在云林县四湖、口湖一带,申请设置太阳能设施的农地面积总计已超过20公顷,总装置电容可达上万瓩,以兼顾农地农用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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