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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处抽验非木质手杖 逾6成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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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21日讯】(中央社台北21日电)行政院消保处公布抽验14件非木质手杖的结果,多达9件、逾6成与使用安全有关的品质不合规定,包含耐久性不足、防滑性不佳;呼吁首选有商品检验标章的手杖较安全。

因应人口老化,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今天召开“公布市售非木质手杖检测及查核结果”记者会。

消保处消保官庄惠媛说,共计抽验14件非木质手杖,除了检验标示,也抽验攸关使用安全的材质,检验内容共6项。

与会的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科长陈荣富说明,包含手杖调整长度时,每次不得超过25公釐,以免变动过大;调整长度处会有材质重叠设计,必须有65公釐以上,以利手杖稳定性。

陈荣富说,手杖握的直径必须有30公釐以上;杖端触地的胶头必须有2公釐以上深度的沟痕,以利防滑;整体手杖重量要轻于700公克;最后是要通过静态负载试验,以及反复负载试验50万次,确保耐久性。

庄惠媛说,其中标示不合格的4件,违反商品标示法,限期不改正罚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品质不合规定多达9件(占64%),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限期不改正罚6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

消保处简任消保官王德明说,9件品质不合规定的手杖中有4件不合格,其中3件商品不合格项目有2项,另1件则多达3项。

唯一一件不合格项目高达3项的商品售价新台币2599元,2项不合格的产品还出现知名品牌欧都纳,售价1350元,都非平价商品。

庄惠媛说,标检局过去抽验过几次手杖,品质合格状况也不佳。标检局副局长庄素琴说,因此标检局于去年8月1日将手杖列入应施检验项目。

王德明说,应施检验商品则须符合商品检验法规定,标示不合格罚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品质不合规定罚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无改正期。

不过庄惠媛说,随机购样时发现,只买到1件是去年8月1日之后上市的手杖,此件标示与品质都合格。

庄惠媛进一步说明,一般人会以为卫生福利部主管的第一等级医疗手杖比较优质,但其实这次抽验由经济部主管一般商品手杖的检验管理较严格,已请经济部邀卫福部研议以同等级品管第一等级医疗手杖,改善现有问题。王德明则建议,选购时应首先挑选具有商品检验标章的产品,较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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