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入狱 “杀人犯”死亡边缘现神迹

人气 229

【大纪元2016年03月08日讯】2002年7月,我村一个男孩在家被毒死,因我两家有矛盾,他家怀疑是我下的毒,警察不调查不取证,就不明不白的将我投进了看守所,我瞬间变成了“杀人犯”。

我没有杀人,更说不出杀人过程。他们知法犯法,依照邪党邪恶手段,对我严刑拷打,刑讯逼供。我腿被打断,身体皮肤溃烂,严重抽搐,半身不遂,意识不清,医治无效。确切的说,我是在死亡边缘上徘徊。

2003年3月,看守所监室关满了法轮功学员。有一天看守所所长王金红突然对我说:“你跟她们炼法轮功吧。”我清楚地知道她们怕我死在看守所难逃责任。她又告诉法轮功学员刘新爱说:你教她炼吧,让她病好了,我准许了。

刘同修(法轮功学员相互之间的称呼)告诉我法轮功是高德大法,以真、善、忍为宗旨做好人,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师父就会救我的。因我站不起来,她就教我学炼静功(打坐)。

就这么简单的,第二天出现了奇迹,我站起来了,能走路了,佛恩浩荡,神奇在我身上就这么显现了!所长看到后很惊讶地说:“那你就跟着她们炼吧,就说是我批准的。”同修们又教我背法(法轮功书籍中的内容),我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细心照顾因不转化(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残酷迫害的同修们,看到正念出去的同修,我就非常高兴。凡是进我号室的犯人,我都跟她们讲法轮功好,讲我的经历。凡是好好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犯人,都能很快顺利结案,得到福报,还说出去后一定要学炼法轮功。

后来看守和犯人都不叫我的名字了,叫我“炼法轮功的,过来”。就这样,她们再也没有打过我。之后又进来一个炼法轮功的大学生,她帮助我写诉状伸冤,上诉到中院。中院经过调查、审理,证明我是被冤枉的。2007年2月7日,法院判我无罪,当庭释放,并赔偿经济损失18万元。

回家后,我找到了当地的大法弟子(法轮功学员),跟她们一起学法、炼功、讲法轮功真相、样样不落。

我的命是师父(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给的,我一定要修炼,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文章来源:明慧网

责任编辑:高静

相关新闻
德国女子:法轮功挽救了我的家庭
中西方法轮功学员谈阅读《转法轮》有感
回顾98年大庆法轮功学员精神文明调查百例(1)
回顾98年大庆法轮功学员精神文明调查百例(2)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