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院通过343号决议案 制止中共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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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辰美国华盛顿DC报导)2016年6月1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以“呼声表决”(voice vote)的方式一致通过了343号决议案, 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针对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的“活摘器官”行为。

6月13日傍晚,众议院全体会议对343号议案进行表决。三位国会议员伊丽安娜‧罗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 、艾略特‧恩格尔(Eliot L. Engel)发表公开演讲,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表示这样的罪行是不可接受的,必须停止。

联邦众议员伊丽安娜‧罗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李莎/大纪元)

罗斯‧雷婷恩议员说:“2015年度自由之家的报告显示,法轮功学员是中国良心犯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借由该决议案,我们向中共政权发出一个信息,我们谴责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持续迫害,这种迫害是令人作呕的,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必须停止,特别是在未得到个人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活摘器官。我们不能允许这种罪行继续。”

联邦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李莎/大纪元)

史密斯议员在表决前的发言中说,令人震惊的是加拿大人权律师、麦塔斯(David Matas)、前亚太司司长乔高(David Kilgour)以及研究者、记者葛特曼(Ethan Gutmann),“进行了翔实的调查,预计有4.5万至6.5万名法轮功学员(在短短几年内)因活摘器官致死。”但是,根据新的估计,这个数字会更高。

他还说:“我们获得可靠的证据显示,虽然中共承诺(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但被活摘器官的囚犯数字继续上升;中国医院的器官移植实际数量没有公开。”

联邦众议员艾略特‧恩格尔(Eliot Engel)。

恩格尔议员表示,他从选民那里得知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被活摘器官,“我难以想像还有任何比这更加可恶的事情,这些行为如此令人毛骨悚然和令人震惊⋯⋯这种恶行是不可接受的。”

“决议案要求中共停止这种活摘器官的行为,并敦促美国国务院在其年度人权报告中加入对这种国家授权的未经受害人许可的活摘器官行为进行评估。美国有责任对此问题评估,并作出反应。”

343号决议案要求:

(1)谴责中共政权认可的发生在中国的活摘器官行为;

(2)要求中共政权和中国共产党立即停止摘取所有良心犯器官;

(3)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持续17年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良心犯;

(4)鼓励美国医疗界帮助提升对发生在中国的非道德器官移植执业的认识;

(5)要求中共允许针对器官移植滥用进行一个可信、透明和独立的调查;

(6)要求美国国务院在年度人权报告中对国家批准的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进行的器官移植进行更加详尽的分析;就美国法典第8卷第1182f部分的实施,即禁止向那些参与活摘器官和人体组织的中国人和其它国家的人士提供入境签证,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

343号议案在2015年6月25日由美国国会共和党与民主党议员联合发起;2016年1月12日,在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亚太小组通过;3月16日,获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一致通过。

该议案的发起人是美国众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前主席、中东和北非小组现任主席、佛罗里达州共和党籍资深众议员伊丽安娜‧罗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维吉尼亚州民主党众议员杰拉德‧康纳利(Gerald Connelly)、加州共和党籍资深众议员戴纳‧罗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德州共和党众议员泰德‧坡伊(Ted Poe)、佛罗里达州共和党众议员马里奥‧迪亚斯—巴拉特( Mario Diaz-Balart )、加州民主党众议员朱莉娅‧布朗妮(Julia Brownley)、加州民主党众议员山姆‧法尔(Sam Farr)、加州共和党众议员大卫‧瓦拉戴奥(David Valadao)等8位议员。议案的起草人是罗斯‧雷婷恩议员。

至6月13日,有185位议员联署支持该决议案。

以下为343号决议案全文译文:

美国第114届国会

343号决议案

关切持续、可靠的报告发生在中国的、系统性的、政权认可的、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活摘器官行为,包括从因信仰被关押的大量法轮功学员、其它宗教和少数族裔人士身上。

鉴于,如按道德标准执业,器官移植是现代医学伟大的成就之一;

鉴于,自愿和知情下的同意是伦理器官捐献的前提条件,国际医学组织声明,被剥夺自由的犯人,不能自由地许可(授权),并且从犯人身上摘取器官违反医学伦理准则;

鉴于,中国共产党继续否认很多器官在未经犯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即被摘除的报告,与此同时,他们阻止对移植系统进行独立考证;

鉴于,中共的器官移植系统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器官获取途径要求透明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鉴于,美国国务院2014年度国别人权报告中国章节部分指出,“倡导团体继续报告犯人被活摘器官”;

鉴于,中共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在2014年12月宣布,中国将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停止摘取死刑犯器官,但是没有直接说明活摘良心犯器官问题;

鉴于,法轮功这种包括静坐“气功”功法和基于“真、善、忍”为原则的精神修炼,在20世纪90年代广受欢迎;

鉴于,1999年7月,中国共产党发起针对要消灭法轮功的全国性的严重迫害,这反映了中共长期对大型独立的民间社会团体的不容忍(的立场);

鉴于,自从1999年,数十万法轮功学员被法外(extra-legally)关押在劳教所、拘留中心、监狱中进行再教育,在这些场所酷刑和虐待司空见惯;

鉴于,在很多拘留所和劳教所,法轮功良心犯是犯人的主体,据说,他们被判最长刑期和遭受最严酷的(虐)待;

鉴于,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 在2015年的报告中说,法轮功学员是中国良心犯的最大组成部分,他们在拘留所面临死亡或被杀害的风险增加。

鉴于,加拿大人权律师、研究者麦塔斯(David Matas)和前亚太司司长乔高(David Kilgour)在2006年对法轮功(良心)犯被活摘器官的指控进行的独立调查;他们的报告作出结论说,法轮功学员因他们的器官而被杀害的可能性很高。

鉴于,麦塔斯和乔高认为(中共)国家和党(参与了)非法摘取器官,中国国内的安全机构和军队医院也包括在内;

鉴于,鉴于研究者和记者葛特曼(Ethan Gutmann)出版了他的发现──即中共安全机构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以穆斯林为主的维吾尔少数族裔,包括对维吾尔政治犯进行活摘器官;

鉴于,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和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已经表达过对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指控的关注,并呼吁中共提高器官移植系统的问责和透明度,惩罚那些滥用职权者;

鉴于,以售卖器官为目的而杀害宗教或政治犯人是恶名昭彰的和不可容忍的,这是对生命基本权利的侵犯;

众议院兹决定,

(1)谴责中共政权认可的发生在中国的活摘器官行为;

(2)要求中共政权和中国共产党立即停止摘取所有良心犯器官;

(3)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精神修炼的已持续17年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良心犯;

(4)鼓励美国医疗界帮助提升对发生在中国的非道德器官移植执业的认识;

(5)要求中共允许针对器官移植滥用进行一个可信、透明和独立的调查;

(6)要求美国国务院在年度人权报告中对国家批准的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进行的器官移植进行更加详尽的分析;就美国法典第8卷第1182f部分的实施,即禁止向那些参与活摘器官和人体组织的中国人和其它国家的人士提供入境签证,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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