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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长签署“古迹委员会”工作限时法案

6月28日市长白思豪签署市议员顾雅明发起的地标保护委员会工作限时法案。 (施萍/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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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纽约报导)法拉盛市议员顾雅明多年来一直推动“地标保护委员会”(Land Preservation Commission,LPC,俗称“古迹委员会”)的工作限时法案,昨天(6月28日),法案终获市长批准生效。新法律规定,今后个人申请的地标保护建筑,LPC必须在一年之内做出决定;历史性建筑2年内出结果。皇后区和布碌崙区代表到场表示赞同。

顾雅明对记者介绍说,在纽约,如果房子的历史超过25年,而且建筑很美观或独特的话,房主有权到LPC申请提名保护这个房子。这种受到保护的房子有好处,也有不好处。好处是,房子可以保留下来,如果房子有名人住过,或者是建筑设计上很特殊,都可以留给后代成为历史建筑;不好处是你不能随便改造房子。如果你买了这样的房子,你不能扩建或者加高,要保持和原来买来的时候一模一样。非要修改就要去LPC申请。

顾雅明说:“过去的法律没有规定LPC的工作时间,一旦提交保护申请了,你既不能买卖这个房子,也不能修改了,有的房子都等待49年了也没有结果,这对很多房东来说非常不公平。”他的第775号法案就是对委员会的地标建筑鉴定时间做出了规定。

他说,在皇后区道格拉斯顿,整个区都是受保护的。有些中国人买了那里的房子,如果你这个房子是原来列在保护名单上的,虽然没有处理,房东也倒楣,因为不能改造房子。法拉盛也有一些这样的房子。

顾雅明提出这个法案后,受到了很多环保组织的反对。这些人认为1年的鉴定时间太短;而原来规定的第二次申请的5年间隔时间又太长,足够开发商把旧房子推倒重建了。所以新法案做了折衷,规定1年时间过后,如果房东愿意,可以随时再申请地标保护。

布碌崙区和皇后区的房东或商业代表都到场对新法案表示支持。

昨天市长还签署了“推迟塑料袋收费法案的生效时间” 、“街头贩票必持执照”、“反商业逼迁”等其它五项法案。◇

责任编辑: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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