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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南海仲裁判断文有3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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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14日讯】行政院长林全今天表示,南海仲裁案判断文有3个不恰当,常设仲裁法庭以“中国台湾当局”称呼,贬低中华民国作为主权国家的地位。

行政院发言人童振源上午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转述,林全表示,有关菲律宾依照联合国海洋公约所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常设仲裁法庭在7月12日做出判断,从仲裁形成过程到判断文发布,有3个不恰当。

童振源转述,第一, 以“中国台湾当局”(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不当称呼我国,贬抑我国作为主权国家之地位。

第二,本案仲裁庭擅自扩权,将非仲裁标的之太平岛法律地位认定为岩礁,严重损及我国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之权利。

第三,仲裁庭于审理过程中,未曾邀请我国参与仲裁程序,也从未征询我方的意见。因此,本案判断我国政府完全无法接受,且对我国不具有任何法律拘束力。

童振源表示,林全说明4点主张,第一,中华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享有国际法及海洋法上之权利。政府将持续固守南海诸岛、捍卫主权,对任何可能损及我国利益之情势毫不退让。

第二,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式和平处理南海争端。并且愿在平等协商之基础上,与相关国家共同促进南海区域之和平与稳定,并共同保护及开发南海资源。

第三,台湾应纳入多边争端解决机制。我国是任何未来南海多边和平争端解决机制不可或缺之一员,倘若我国未被纳入该机制之内,将无法发挥真正解决争端之功能。

第四,我国希望能迅速与相关各方展开多边对话,并就南海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打击海上犯罪、人道援助与灾害救援等非传统安全议题建立协调及合作机制,共同为南海区域和平与稳定努力。(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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