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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房屋税课多少 囤房大户与自住族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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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29日讯】政府调高房屋税税基引起民怨,财政部与内政部将研议提升房地税基查估的正确性与合理性。但一般民众可能不知道,房屋税调高,囤房、豪宅族与自住客要缴的税,其实差很大。

●房屋税原则:地段好、新屋税率较高

根据房屋税条例,房屋税的计算,是由“房屋评定现值”乘上“房屋税率”所得出的金额。其中税率部分,住家用房屋最低为1.2%,最高不得超过3.6%;非住家用房屋,则依是否作为营业使用,最低为1.5%,最高不得超过5%。

至于房屋评定现值,是由“房屋标准单价”乘上(1-房屋折旧年数X折旧率),再乘上房屋面积与路段率,所算出来的房屋价值。

其中,核定单价与建材的价格与楼层有关,砖造、钢筋混凝土或钢骨结构,以及楼层的高低,算出来的核定单价都不同;路段率则是由地方政府的“不动产评价委员会”通盘检讨各街路房屋生活机能、商业繁荣及交通发展状况后,所作出的调整。

简单来说,民众每年缴的房屋税,理论上会随着房屋折旧年数的增加而降低,但因物价上涨导致建材价格上涨,房屋核定单价会随之调整。此外,地方政府推动公共建设带动区域发展,导致居住环境逐渐繁荣,路段率也会逐步调高,因此新房子的房屋税会比旧房子高,地段好的房子,房屋税也会比地段差的房子高。

●房屋标准单价竟30余年未调

依房屋税条例规定,房屋标准单价每3年调整一次。但事实是,自1984年后,地方政府已经30几年没有调整过房屋标准单价,因此房屋评定现值早已偏离市价,且近几年才落成的新房,与30年前的老房采用同一套房屋标准单价,从物价上涨幅度来看,被视为不合理,也认为对老房子不公平。

因此,在政府推动财政健全并遏止囤房的目标下,各地方政府纷纷开始让房屋税“回归正轨”,调整房屋标准单价,财政部表示,2019年以前,全国须完成将房屋标准单价调整至合理造价的40%至50%,其实仍远低于市价。

此外,为兼顾自住民众居住需求,减少重税冲击,财政部明定,个人自用住宅房屋税可享1.2%最低税率,上限3户以内,持有超过3户者视为非自用住宅,税率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最高不得超过3.6%。

台北市政府在2014年调整房屋税税基与税率,先将新屋(2014年7月1日后取得使用执照)的房屋标准单价大幅调高、平均调幅达1.6倍外,也调整了99条路段率,并将持有2户内非自用住宅的税率提高到2.4%,持有3户提高到3.6%。另外还针对高价住宅(豪宅)课征豪宅税,房屋标准单价提高为3倍。

●新房、囤房族增税多;旧房、自住族影响小

若同时符合好地段、且为非自用住宅,又是2014年7月1日后落成的豪宅,房屋税确实可能暴增2、30倍。但台北市税捐稽征处表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非常少,而且都是亿元以上的豪宅,因此是非常极端的状况。相反的,只有一间旧房子的民众几乎无影响,房屋税还将因折旧而减少。

以位于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四段的15年30坪(约100平方公尺)公寓4楼为例,房屋标准单价为每平方公尺2280元,乘上路段率230%,房屋评定现值为52万4400元,乘以1.2%房屋税率后,应缴房屋税为6293元。

而在台北市提高房屋税税基后,由于该房在2014年7月1日前取得使用执照,仍适用旧版房屋标准单价,路段率调高为240%后,去年房屋评定现值增为54万7200元,应缴房屋税为6566元,较前一年增加273元。但若考量房屋折旧,实际缴的税可能比前一年还少。对照台北市中正区旧公寓动辄2、3千万元的高房价,房屋税相对轻微。

此外,根据财政部财政资讯中心的资料显示,全台持有房产的852万人中,超过99%持有户数在3户以内,皆适用1.2%的优惠税率,仅不到1%持有超过4户以上的房产大户,才会被调高税率。(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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