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地位协定修改 日审判对象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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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05日讯】美日政府官员今天在东京针对“美日地位协定”所保护的军属(美军工作人员)的对象范围缩小一事,达成协议。对于美军工作人员的地位、犯罪的处理等,日本司法审判对象扩大。

日本媒体报导,日本外务大臣岸田文雄、防卫大臣中谷元、美国驻日大使卡洛琳‧甘迺迪(CarolineKennedy)、驻日美军司令杜兰(John Dolan)等人,今天在东京麻布台的外务省饭仓公馆举行会谈,针对美日地位协定所规定的美军工作人员的对象范围缩小,达成协议。

今年5月美军的男雇员奸杀冲绳(琉球)女子并弃尸遭起诉。美日两国政府研商如何防止这类案件再发生。

根据美日政府所达成的协议,驻日美军的工作人员被列举分为四大类,包括:一、以美国预算等雇用者;二、美军运航的船舶或航空飞机的机组员;三、受雇于美国政府者,基于美军公务目的驻日者;四、身为技术建言者或顾问,受驻日美军正式聘用留日者。

有关身为技术建言者或顾问者,仅限于具高度专门技术或知识,是美军在执行任务时不可或缺的人才。至于具体的职业种类,美日政府还要持续协商予以界定。

美日政府的相关省厅(部会)、驻日美军等将成立联合委员会,今后将花几个月的时间研议,汇整出文件。

美日针对“美日地位协定”适用的美军基地工作人员范围的磋商达成协议,但拥有居留日本资格者,被排除在驻日美军工作人员之列。

有关驻日美军工作人员的适格性,将定期做检视。美日政府也同意,要加强针对美军、美军工作人员的教育、研修。

美日地位协定就驻日美军工作人员的规定记载着:“拥有美国国籍的文民(文职人员),受驻日美军的雇用工作或随行。”有人指出,与美军订契约的民间企业的员工也成了受保护对象,这样太笼统,有必要界定清楚。

日本冲绳县知事翁长雄志今天在县议会表示,要解决有关驻日美军基地的问题,必须彻底修改美日地位协定才行。

(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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