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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9年打赢移民部 华人终圆加国梦

成为加拿大公民是许多移民追求的目标之一。(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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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中国移民张先生申请入籍,公民法官认为他符合条件,但移民部却不这么认为,上联邦法庭和他打官司。张先生历尽9年周折,终于赢了官司,成为加国公民。

法院文件称,张先生离开中国大陆后,于2002年10月登陆加拿大,成为永久居民。他在2007年11月申请公民,声称在过去4年里他在加拿大住了1,419天,离境41天。

张先生在2015年7月出席了公民听证会,并向法官出示了他的护照原件。同年8月,公民法官批准张先生的入籍。

然而,移民部却对张先生的申请提出多项质疑。第一,张先生申报的收入不足以养活一家四口(包括他妻子和两个孩子)。按照他的收入标准,他在2007年以前租不起房,更没钱买房,但他却在2007年秋天买了房;

第二,张先生的证据比较零散。他没能证明他的两个孩子曾在加国读书、他的妻子曾在加国工作、他曾在加国当义工;

第三,2003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张先生接受了安省医疗服务(OHIP)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第四,如果张先生在北京办理了护照延期手续,他以前可能住在中国,而不是加拿大。

因此,移民部的结论是2004年4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张先生没达到申请公民所需的居住要求。

公民法官要求张先生递交更多文件。他准备了很多文件,如儿子的入学证明、2007年的报税记录、雇用记录(Record of Employment)、租赁合同、租金收据。

联邦法官埃利奥特(E. Susan Elliott)近日在多伦多作出裁决,张先生的文件足以证明他有资格入籍,移民部败诉。

多伦多鼎盛移民留学法律事务所的华裔顾问林先生(Attila Lam)告诉《大纪元》,华人入籍后,移民部认为他不够格,到法院上诉,然后失败,这种情况很少见。张先生主动面对这场官司,聘请了律师,这是成熟的做法。

移民部败在以收入和医疗记录等来衡量,因为申请入籍和收入、医疗记录没关系。入籍主要看他的居住天数、英语或法语水平、公民考试成绩。◇#

责任编辑:乔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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