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人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为女婿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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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9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原加拿大蒙特利尔报导 )2016年5月开始,在蒙特利尔市中心的中领馆前,经常能看到一位中国老人喊冤。这位老人是来自湖北荆州的钱立芳女士,近十年来,她为了昭雪大女婿侯作洲的冤案,一直不断到中国大陆的各级法院、政府部门上访,经历过被抓捕、关押、遣送等对待,依然不改初衷。今年5月,在国内求告无门的钱女士有机会来到了蒙特利尔,她就到中领馆申述冤案。不过在蒙特利尔中领馆,钱女士也没能得到任何说法。

一桩贷款案 法院判决翻云覆雨

谈到大女婿的冤案,钱女士颇有些激动,她对大纪元说,她的大女婿侯作洲曾任荆州市一家农村信用社法人代表,因卷入一起贷款案件,历时9载,前两次判无罪,而第三次却判监3年半。
钱女士说,1998年3月,侯作洲被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以“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发放贷款罪”起诉,荆州区法院判无罪,公诉方抗诉,二审法院(荆州市中级法院)以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于1999年驳回抗诉、维持原判([1999]荆刑终字第132号)。事后办案机关向侯作洲赔礼道歉并作出国家赔偿。

然而,到了2002年底风云再起,荆州区公安局再次以涉嫌“非法发放贷款罪”,就原来的同一事件,将侯作洲刑拘,2003年荆州区法院判他3年半刑期,但上诉以后,荆州市中级法院于2004年2月裁定发回重审,2004年5月荆州区公安局撤销了案件,并作出赔偿。

遭遇这两次被抓捕,又被法院判定无罪后,侯作洲的家人2004年9月开始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反映第二次办案机关和责任人在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求追究责任。但被举报人反而威胁“再反映就把侯作洲抓起来判了”。

家人再次举报后,2007年5月当地法院对侯作洲采取强制措施,2007年荆州区法院、荆州市中级法院都判侯作洲有罪,刑期3年半。面对法院这样的判决,钱立芳女士便踏上了她漫漫无期的上访之路。

女婿成替罪羊 真相成悬疑

据钱立芳女士介绍,此案件背后的隐情是姜俊烈、周存柱二人从荆州市工商银行北京路支行新业务部(以下简称:工行)得到贷款506万元,最终300余万贷款不能收回,借款人姜、周二人不知去向。姜俊烈的亲属是工商银行的领导,原本计划由工行将506万元存入荆州市荆州区古城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再由信用社将此款项放贷给姜、周二人。侯作洲时任荆州市荆州区古城农村信用社法人代表,他起到个“搭桥”的作用。因此荆州市工商银行北京路支行新业务部(甲方)与荆州市荆州区古城农村信用社(乙方),双方签署了一份《存款协议》,甲方存入乙方506万元,为期一年,从1996年7月24日至1997年7月24日。侯作洲当时作为法人代表,签署了这份《存款协议》。

但是后来实际的情况是,工行没有将款项存入信用社,信用社也没有向姜、周二人发放贷款,而是姜、周二人直接从工行取得了贷款。

是什么原因使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没有去追究真正发放贷款的责任人,而是找一个仅是被涉及的人(侯作洲)来顶罪?从1998年起到2007年这9年期间,侯作洲被三次逮捕,两次判无罪,最终仍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究竟是哪些人在背后真正操作这起案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如果借款人被找到,或者连本带利如数偿还了贷款,是否就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亦或借款人当初就是要骗取贷款,不想归还?

钱女士表示,她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停止为女婿申冤,吃了很多苦。女婿现在虽然已经出狱了,但因为生计所迫,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申述。钱女士说不怕谁来打击报复,还会继续为女婿申冤。她感慨道:如果遭受这种非法的对待,你不发声,他也不发声,那么就有别人还会遭难。

【后记】

钱女士已于9月中旬离开蒙特利尔回国,她的申冤路程仍要走下去。

据报导,自从中共于1949年篡政后,中国的司法冤案罄竹难书,而江泽民当政时期中共司法腐败更是严重,如广为人知的呼格吉勒图被冤杀案、南京彭宇助人被判赔偿案等,还有更多的冤案被掩盖无人知晓。

责任编辑:颜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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