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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文资民团赴文化部 控大火怪手毁老屋

2016年新版的《文化资产保存法》正式上路,半年来,不但文资环境没有因为新法变得更好,反而因为“口惠而实不至”的“半套式”修法,使得各地的潜力文化资产陷入空前未有的危机!(邓玫玲/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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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邓玫玲台湾台中报导)来自台北、台中、彰化、屏东的文资守护团体17日集结在文化部文化资产局门前,控诉去(2016)年新版《文化资产保存法》正式上路后,文资环境不但没有因此变得更好,反而在全台12件文化资产和具有文资潜力的建物中,就有8件发生大火自燃事件,今年才过完2周,彰化市内更有3栋有文资价值的老街屋毁于怪手之下,民团要求,文资审议全民参与,修正拆除相关法规及实施文资普查。

台北文资环境守护联盟成员萧文杰表示,新版《文资法》正式上路后,文资环境因“口惠而实不至”的“半套式”修法,使得各地的潜力文化资产陷入空前未有的危机!

以彰化为例,短短14天内便有大新商事株式会社、杜锡圭故居、松竹堂食堂部等3栋日治时期的店屋遭拆除。为何过去有深厚文资守护历史的彰化,突然出现这种现象?萧文杰指出,去年12月20日文资局虽发函要求彰化县政府“径行暂定古迹”,彰县文化局仅安排3位委员到场会勘,草率否决暂定古迹的必要性,使得建物火速被拆。

彰县文化资产学会理事长林宗德表示,彰县府在几起审议案件中引发太多争议,民团期待文资局能积极进场,没想到文资局只发出一张公文后即未持续追踪,如今彰化已折损3栋历史老屋。

台中市原乡文化协会总干事江庆洲表示,过去2、3年来,各地文资抢救团体在开发的狂潮下,努力撑起台湾文化资产保存运动论述,但在黑箱的审议制度下,却一再判处诸多老屋“不具保存价值”的死刑,因此全台文资保护团体要求,文资局须在新版《文资法》相关子法修订过程中,充分邀请民间工作者实质参与修法,甚至明文保障民众参与审议决策的权力,并实施全台文资普查。

台中市旧城复兴协会理事长蔡承允声援表示,台中市旧城复兴协会是全台第一个引用新版条文进行文化资产提报的民团,去年面对台铁不正视新法强调的公民参与权及不愿直接径行暂定古迹的主管机关,台中后车站的一栋铁路公寓墙面留下巨大伤痕。

蔡承允强调,如今全台各地都在发生类似的案例,文化部、各县政府都应积极去形成明确的文化政策,不能只用一部《文资法》就去解决一切难题,否则未来还会有更多县市、更多案例都会在判生判死的裁决中继续挣扎。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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