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藐视法庭押后判决

法官考虑到黄之锋等被告犯案时未满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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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和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16人,2014年雨伞运动期间,在旺角清场时涉阻止执达吏执行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昨日在高院判决。法官听取被告求情后将案件押后,另定日子判刑。同案另外4名被告上周已判刑。

上月28日已判案中4名被告:张启昕、黄丽蕴、马宝钧及杨浩华入狱1个月,缓刑1年及罚款1万港元,1年间不可干犯其它罪行。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和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16人昨日到庭听取判刑。大批支持者到场声援,包括获准保释的周永康、罗冠聪,以及梁国雄等人,他们高叫“雨伞运动、不屈不挠、公民抗命,无畏无惧,我要真普选,政治检控可耻”口号,梁国雄并大叫“粉碎三权合作,你有共产党,我有香港人”。

占旺藐视法庭押后判决
获准保释的周永康、罗冠聪等人昨日到法庭外声援各被告。(李逸/大纪元)

岑敖晖冀港人顶住挑战

岑敖晖在庭外表示,各人已有即时入狱的心理准备。他指,目前香港的民主运动无论在制度外还是制度内,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打压,但他希望自己和一众战友可以在这些磨难中,把自己锻炼得更强大,做得更好:“如果这个是梁振英政权、以及林郑月娥政府或北京政府,给香港年轻人、给香港民主运动朋友挑战的话,我们会一一面对和克服。”他又说,无论是面对的牢狱之灾,或是议会内的《议事规则》之战、未来立法会补选,希望港人一起面对,顶住挑战,越战越勇。

被问到会否后悔当日的行为,岑敖晖重申绝不后悔:“对于当日的所作所为,或者在雨伞运动的参与,我们不仅不会后悔,我们很光荣自己可以成为雨伞运动的一份子。对于公民抗命、对于对抗威权政体,我们做的事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占旺藐视法庭押后判决
岑敖晖表示,各人已有即时入狱的心理准备,他希望希未来港人一起面对、顶住挑战,越战越勇。(李逸/大纪元)

律师求情指各人涉暴力

代表黄之锋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在庭上表示,黄之锋在本案被捕时只有18岁,被告当日行为并不涉及暴力,而做出有关行为亦是出于关心社会。而法庭已就黄之锋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判刑6个月,认为法庭要顾及整体刑期性质,并索取感化报告,考虑其它判刑选择。

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透过代表律师求情时指,黄浩铭事发时在现场呼吁群众冷静,他被捕时采取合作态度,没有造成任何人受伤或财物损毁。律师又说,黄浩铭在求情信中,讲述自己的理念和追求公义,为社会服务。资深大律师潘熙也为其他被告求情。

法官陈庆伟指,留意到黄之锋在闯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中,提出上诉的其中一个法律观点,是他当时未成年,法庭是否应审视完所有报告才作出决定。而他留意到本案部分被告案发时未满21岁,部分更只有18、19岁。法官最后决定押后判刑,但未有定下判刑日期,只称届时会通知各被告。

黄之锋庭外表示,仍未知法院何时会宣判,会以平常心面对判决,并强调专注投入民主运动。又呼吁市民晚上到立法会外集会,反对修改议事规则。◇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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