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美签新规 6穆斯林国民需有近亲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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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29日讯】根据美国国务院今天发布的指导原则,来自6个以穆斯林为主国家的签证申请者,必须要与1名美国公民是近亲关系,或是与美国法人有正式关系,才能获准入美。

路透社报导,根据发布给美国所有外馆的电报副本,这份指导原则将近亲关系定义为父母、配偶、子女、成年子女、女婿或媳妇或兄弟姊妹,包括继兄弟姊妹或其他继亲。

这份首先由美联社报导的电报指出,近亲“并不包括祖父母、孙子女、阿姨、叔叔、侄子女、堂表兄弟姊妹、夫妻之兄弟姊妹、未婚夫妻与其他‘延伸出’的家庭成员”。

指导原则也清楚说明,与美国法人的关系“必须正式、明文记载,且有正常业务运作,不能只为了规避行政命令而存在”。规定指的是总统川普3月6日公布的行政命令,要求暂时取消6个穆斯林为主国家的公民入境资格。

这份电报就如何诠释最高法院26日的裁决向领事官员提供建议。最高法院26日裁决,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允许实行行政命令部分规定。这项行政命令之前频遭法院封杀。(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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