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李庄嫖宿 薄熙来“打黑女红人”首度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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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朴综合报导)曾替中共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打黑”的女检察官么宁,日前首度回应她此前作为“李庄案”公诉人一事备受质疑的问题。

12月30日,么宁在微信上刊文说,她当年就李庄案出庭,宣读证人龚某某的证词时,其中有对李庄品格不利的内容,是“一个职业的技术性失误”。

么宁数日前已被免去检察员职务,并首次承认已经自谋职业当起律师。

在李庄案中,么宁的表现引起很大争议,公众多认为她不顾法律事实,只是按照领导的意图办事,玷污了法律的尊严。

据陆媒报导,么宁因为在李庄案中以公诉人的身份说“李庄嫖娼”等,所以么宁至今被绑在“道德十字架上”。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重庆市黑社会疑犯龚刚模被起诉,李庄担任其辩护律师。当地检察院宣称李庄唆使龚及证人伪造证据,令龚谎称被警方刑讯逼供。检察院随后以辩护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罪名对李庄提起诉讼。这一刑事案件被称为李庄伪证案,俗称李庄案。

2010年初,李庄在二审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1年4月进行了李庄遗漏罪行的审理,但最后因证据存疑,检方撤诉。李庄于2011年6月11日刑满出狱。

么宁曾任重庆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被指是薄熙来的“打黑女红人”,在薄熙来、王立军主导的“重庆打黑”时期,么宁先后担任备受争议的打黑大案“文强案”、“谢才萍案”、“李庄案”的检控官,被视为薄熙来打黑的“重要功臣”。

2012年3月15日,薄熙来因重庆事件被免职。同年3月23日,么宁被免去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任职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员,并先后任重庆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等职。

中共十八大闭幕后,李庄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提起控告,指控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随后,网曝么宁正接受最高检的调查,调查主要内容是李庄案审查起诉环节的渎职行为。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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