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级工程师遭非法庭审 律师无罪辩护

人气 445

【大纪元2018年02月02日讯】曾于2017年9月在家中被非法绑架的重庆法轮功学员、高级工程师王忠明,在2018年1月26日被非法庭审。两名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据明慧网报导,重庆法轮功学员王忠明于2017年9月28日早上在家中被渝中区国保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11月3日被非法批捕;之后由渝中区看守所转至渝北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今年1月26日的开庭上,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对王忠明进行了非法庭审。王忠明的亲属、单位同事和领导参加了旁听。

律师依据法律条文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说:“真诚、善良、宽容那是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优秀的传统文化,是应该大力弘扬的,怎么能把从王忠明家中搜到的写有‘真、善、忍’字样的小光盘作为定罪的依据呢?”

在自我辩护中,王忠明说道:“法轮大法是佛法。从1999年迫害开始到现在,近二十年了,法轮大法不仅没有被打倒、消灭,还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同是中国领土的港、澳、台。法轮大法的著作被翻译成近四十种语言和文字,受到各国政府无数的褒奖。法轮大法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王忠明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证实法轮功的美好。他读完研究生后,参加了工作,不久就得了重病(乙肝),一病就是七八年。修炼了法轮功后,他重获健康,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努力工作,关心他人,不贪不占。他问道:“修炼法轮大法何罪之有?”

“2011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中的第99条、第100条,已将法轮功书籍及出版物的禁令废除。我修炼并拥有法轮大法的书籍、资料是合法的。公诉人指控我违反刑法第300条。请问,我修炼法轮功,利用了谁?破坏了哪条哪款法律的实施?谁被我伤害了?伤害的程度如何?”

在最后的陈述中,王忠明强调,法轮功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这一天不会远了。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遭受的冤屈终有昭雪的一天。

公诉人曾两次以王忠明在宣扬法轮功为由提请法官阻止其发言,但未被采纳。

最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庭审结束。

王忠明出生于1965年,当年是重庆大学的高材生,因成绩优异被学校保送读研。1989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他来到了以从事科研与工程技术为主的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中冶赛迪的前身)工作。

工作不久就得了“乙肝”,在遭受了多年的病痛折磨后,他修炼了法轮功,很快就无病一身轻,精力渐渐充沛,成了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受聘“中青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他不负众望,在宝钢、湛江钢铁、越南河静、巴西、马来关丹等一系列国内外重大工程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他从不居功。时有厂家为推销产品找到他,塞红包,送礼物,他都以“我是炼法轮功的,不符合‘真、善、忍’的事情我们不能做”而婉言谢绝,并退回礼物。

部门里有人出了车祸,他每天早出晚归主动上下班接送,持续一年多;谁有困难了,他都会主动帮助;每逢过年,总忘不了把几个相识的孤寡者接到家中,和家人一起吃团圆饭,走时还捎上一包过年礼物,年年如此。在单位里,在同行中、邻里间他享有极高的声誉。

王忠明的被绑架,给家庭带来了不尽的痛苦,给单位上的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他所在部门的领导曾多次与渝中区国保沟通,几位领导亲自到渝中区国保大队要求见人,然而均被拒绝。

王忠明的母亲现已96岁,至今家人不敢告诉她儿子被抓的消息,只说他出国到埃及去了,要三个月才回来。他的亲人忍受着极大的痛苦,都盼望着他能早日回到家中……。#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相关新闻
母亲面临非法庭审 儿中共使馆前要求放人
觅真: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何罪之有?
多地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 律师:迫害难持久
有口皆碑的好人 原农机局局长面临非法庭审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