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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告夫 私将一半房产过户前子

结发21年膝下无子 其夫69岁时 擅把一半物业产权转让前妻儿子 今两人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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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夫妻两人结婚20年,丈夫私下将房产转让到其与前妻的儿子名下。妻子得知后无法容忍,认为父子两人合伙骗她,19日(周一)她将丈夫与其儿子告上法院,要求恢复房子产权。

1997年,40岁的麦女士持中国护照与50岁的陈先生在广州登记结婚,后来双双定居纽约。据麦女士在起诉书中讲,她和她的老公如今已经结婚21年了,但膝下无子,2004年夫妻两人在布碌崙班森贺社区买下一套两家庭的房产,两人结婚期间并未签署任何有关房产分配的书面协议。

令麦女士诧异的是,两年前丈夫竟然在69岁之时,擅自将该物业一半的产权无偿转让给他与前妻的成年儿子。麦女士认为,房子是她和丈夫的共同财产,丈夫的转让行为使房子的一半产权无故归前妻儿子所有,严重损害了她的利益,她不知情,也不同意这项交易。

从市政资料上看,涉案房产是该夫妻两人于2004年花费62万5千元购买的,地契(Deed)上也写明两人是夫妻关系,房产是夫妻共同拥有。2016年,父亲陈某经过中介公司签署名为Quitclaim Deed的简单地契,将涉案房产的50%不可分割权益(undivided interests)转到住在同一栋楼内的儿子,为此还买了“产权保险”(title insurance),其支持文件是儿子为涉案房产支付水费的证据,却没有父亲和麦女士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明。

比丈夫年轻10岁的麦女士说,丈夫在处理该房产时未经过她的同意,转让行为应该无效,如果父子两人的这项房产转让获得许可的话,将会剥夺她根据遗产法享有的生存权以及其它权利,即使夫妻两人未来离婚,丈夫的过户行为也会影响她获得财产公平分配的权利。

协商无果之下,她将丈夫和其儿子一同告到布碌崙民事法庭,请求判决她丈夫2016年过户儿子的房契无效,并将涉案房屋产权恢复至丈夫名下。◇

责任编辑:文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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