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垣公安局长获刑11年半 涉嫌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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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5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罗琼综合报导) 2018年5月,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公安局局长刘有才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

刘有才,1963年出生,2010年至2015年任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县长助理、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9月,他涉嫌受贿罪被逮捕。2018年5月7日,沁源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其违法所得退还给被害人。

明慧网报导,刘在职期间还积极参与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将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送入监狱致死。

在晋中监狱六天活活被打死

襄垣县法轮功学员郭小文被冤判3年,2013年3月12日,被送到晋中监狱仅六天,就被狱警卫东指使监狱犯人毒打致死,年仅40岁。

郭小文刚被关进晋中监狱集训队(15分监区),因为拒穿囚服,被吊在监区大门上,被几个犯人组长在狱警指使下毒打,其中四组组长犯人李华阳下手最重,其次是一组组长犯人李峰智,还有一个绰号叫“洋灰”(太原黑社会)、山东姓崔的(黑社会)、交城的李东林等。

这些人在狱警的指挥下,在楼道里用警棍、胶棒暴打郭小文,又将其铐上手铐。郭小文喊“法轮大法好”,被打不到一小时,当时他已经奄奄一息,被人抬走,后被关入禁闭室。没出禁闭室,六天后即被残害致死。

事后,监狱谎称郭小文绝食而死。行凶者逍遥法外,犯人李华阳还报了减刑。

家属看到郭小文遗体,头上有两片红印,家属要掀开衣服看,狱警不许。警察不让拍照,并把家属的手机收走。郭小文上有70多岁的父母,下有10岁的孩子,遭此冤难,家人痛不欲生。

从1999年7月开始,中共公、检、法、司等成为直接执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主要部门,作为襄垣县公安局局长的刘有才对郭小文被非法送进监狱以致被迫害致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厄运相随的迫害者

此外,襄垣县法院院长王晋新,其任职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张健7年、刘新明5年、李跃明4年、李林3年、王国平3年、张涛1年、郭小文3年且被迫害致死。王晋新到泰国旅游晚上住旅店时,清早腿脚突然不能动,至今仍然拄拐。

冯俊义,长治市襄垣县县委书记,曾任长子县县委副书记(主管政法)、县长。在其主管政法期间,长子县13名法轮功学员全被判刑。2012年9月,冯俊义落马,不久因贪腐被判刑7年。

田志明,长治市襄垣县县委书记,于2015年3月23日落马,同年12月,以涉嫌受贿罪被抓。田志明历任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长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长治市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沁县县委书记,长治市委常委、襄垣县委书记,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长治市襄垣县四任县长或县委书记连续因贪腐落马,除了冯俊义、田志明以外,黄福喜、李安清在2015年先后因贪腐落马被抓。他们都参与过迫害法轮功。

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安局官员

1999年7月20日,以江泽民集团为首的中共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发动了史无前例的迫害,公安系统沦为直接执行该命令,参与骚扰、绑架、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

十九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安局官员遭厄运的实例不胜枚举,在此仅举数例:

2017年5月27日,中共前天津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局长武长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武长顺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时,紧随江泽民,实施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致使天津市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遭洗脑迫害、被劳教和判刑。

2015年12月4日凌晨,河南焦作沁阳市公安局局长邓予生坠楼身亡,民间流传其为自杀。邓予生为了升官发财,生前积极追随江泽民、周永康迫害法轮功学员。邓予生坠楼的前几天,沁阳市国保大队在其亲自指挥下,对赵秋风、赵正文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抓捕关押。

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田中林曾是“610”办公室负责人之一,经其非法逮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有数百人。他在任期间恰恰是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被拘留、劳教、判刑情况最严重时期。其于2005年被免职,连遭报应,继他的两个弟弟被汽车撞死后,其妻又得了喉癌,他的父母在不到一年内均死亡。

湖北省荆州市中共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普华,于2010年被“双规”。他是荆州市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先后有杨先凤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伤和致残。#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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