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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市场乱象多 政府欲修法改善

新西兰政府决定修改租房法案,以更有效地保护租客与房东两方面的利益。(Fiona Goodall/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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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扪心综合报导)本周初,政府刚刚决定要修改租房法案,以更有效地保护租房民众和房东两方面的利益;周三,专业租房管理问题又浮出水面再加上各种租房问题一直没断,所以尽管各方对租房市场的各种乱象看法不一,多数都赞成政府从根本上干预。

欺骗 乱收费 报告揭物业管理乱象

本周三,一份名为“过期10 年”的报告,在本来就热烈的租房市场问题讨论上,又添了一把火。报告收集了几十个第一手租户和房东的匿名账户,揭示了一系列租房的可怕故事,包括房地产经理人对租房者疏忽、欺骗、歧视、隐私泄露、不诚实以及收取意外费用等等。

这份由慈善组织“圣公会宣传”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新西兰的房东和租户所遇到的许多问题,可能都与物业经理人有关,因为他们不需要获得执业许可或资格认证,也不受行业规范规管。

政府已经明确表示,对物业管理行业有些担忧。所以不排除对这个行业进行监管,但有关规定不会包括在本周初发布的租房改革条款中。

报告中列举了多个具体实例,比如有租户谈到管理公司征收的意外费用,这些费用并没有包括在书面协议中;一些房地产经理人未能提交租户的保证金;另外还有一个特别的案例,是一名房客投诉房地产经理人在他们看房时,神秘地弄出根本不存在的租户的床位。

圣公会宣传组织主管乔利恩.怀特(Jolyon White)说,“最常见的事情之一是欺骗或提供错误信息——房地产经理人没有在房东和房客之间传递准确的信息,所以在解决房产维护问题时也发生过严重的延误。”

政府不排除对房地产经理监管

怀特说,物业经理负责数百万元的租金和价值高达几十亿元的房产,但目前没有针对他们的、像针对房地产经纪人那样的行业规定。“我们认为有必要进行的主要改革之一,就是建立一个物业管理监管机构,以便让从业人员签署一份行为准则,接受必须的培训,并且有能力制裁触犯者并剥夺其执照。”

这个行业称已成立自己的监管机构,即独立物业管理协会。但目前只有大约100 名成员,还不到全国约1200家物业管理公司中的十分之一。

2007 年,国会曾考虑与房地产经纪人一起,对房地产经理人进行监管,但尽管房地产行业大力支持,但最终并没有进行。而恰恰就是从那时起,小型、不合格的物业管理公司大量出现。

建筑和住房部长菲尔.特怀福德(Phil Twyford)表示,他最近也一直在关注这方面的问题。有报导称房地产经理人要求查看潜在租户的银行账单,并对他们的支出方式进行判断,另外还有物业管理公司对那些想尽快租房的人收取费用。

他说,政府的重点在于重新平衡租户和房东之间的权利和责任,部分是通过预计到2020 年中期生效的租赁改革。“在完成这项工作后,不排除对物业经理行业的监管。”

物业管理坏样板触发改变

本月早些时候,主流媒体纷纷爆出连锁物业管理公司Quinovic 盘剥和凌霸租户的问题。这家据称是新西兰最大的私人住房管理公司,在其网站上曾自豪地声称,保证可以从租户那里拿到“最高的租金”,以此招徕房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前员工透露,这家公司的员工,都被培训成对待租户要像对待“垃圾”——“我们为房东工作,不关心租户如何”,据说是这家公司员工的座右铭。

内部消息还透露,Quinovic 收取租户比市场价格高的租金。但因为目前市场上出租房源,远远少于要租房的人数,所以很多人别无选择。这家公司还要求员工,要把租户锁定在1 年的租赁合同中,但每6 个月租金就要提升。

“但租户们没有任何办法,因为他们已经被绑在1 年的合同中。”如果租户提前结束租约,必须得支付一大笔违约金,而这在之前,公司一般都不会向租户透露。Quinovic 还收取物业管理费,但这些费用都是直接从租户的口袋里拿出。

新西兰消费者协会的研究主管杰西卡.威尔森(Jessica Wilson)说,物业管理公司在过去20 年里的崛起,对新西兰全国的租金价格都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因为他们已经把本该向房东收取的费用,转嫁给了租户。

“物业管理行业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建立和不断扩张,没有对他们所收取费用的监督,也没有他们必须遵守的专业标准,这对于进入这个市场的租户们来说,非常的没有好处。”

租房法规需完善 政府出手

本周一,政府宣布了对租赁法的改革,旨在“为租房者提供更好的生活”。住房部长特怀福德说,“我们希望在租户和房东之间取得平衡——既为租户提供租期保障、允许他们把租赁的房屋作为自己的家,同时还要保护房东的权益。”

他说,随着租房的人群不断增长,以及租房时间越来越长,“我们的租赁法已经过时,并没能反映现状——租房现在已经是我们许多家庭的长期现实,同时高达三分之一的新西兰人都在租房。”

特怀福德发布的这份讨论文件建议:

• 取消没有理由的情况下终止租约,同时确保房东仍能摆脱不良租户;

• 增加通知期限,房东在结束租约前给租户的通知时间,从原来的42天(6周)加长到90天(3个月);

• 租金的增加限制在每年一次,并取消租赁物业的竞价;

• 为房东和租户提供更好的租赁流程,以便就宠物或房屋的轻微改动达成协议;

政府会将就这些建议咨询民众意见,修订法案预计将在2020年开始执行。

如果遇到“坏”租户 房东该怎么办

对于政府出台的租赁法规修改条款,房地产投资者们则担心,这有可能给了“坏房客” 保护伞,对于全国100多万租户来说,可能并不是好事;同时对房地产投资者来说,也增加了不利条件。

新西兰房地产投资者协会执行董事安德鲁‧ 金(Andrew King),呼吁政府加快业主到租赁仲裁法庭投诉的速度,表示目前这个系统对房东们没有任何好处。他说:“如果租户拖延支付租金3周,房东可能再需要7 周的时间,才能得到租赁仲裁法庭的听证。” 这样的话,房东就已经少了10 周的租金。

所以“让房东能够更快地进入仲裁法庭就非常重要,因为大约80%的仲裁案件,都是房东们来诉求没付的租金。”

金还说:“取消无条件终止租约的提议”,可能会使好租户生活变得更加困难,而坏租户则受到保护。

他以一个公寓楼为例,“如果其中一个房客有反社会行为,那么其他租户可能会因为害怕而不去投诉。这样,好租客就渐渐地离开了,而坏租客则仍留在原处无法赶走。” 这与修订案中“确保房东可以摆脱不良租户“的条款,正好是反效果。

国家党住房发言人朱迪思.柯林斯(Judith Collins)也反对修订的租房条款,她说,如果房东现在想出售房产,在新规下他们必须等待90 天,这意味着销售结算将延长一倍时间;但另一方面,如果房客在90 天之前离开这个房产,房东就只能在空房子等待买家、出售房产。

责任编辑: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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