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吁撤回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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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10日讯】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首次公开评论《逃犯条例》修例争议。他形容政府在修例一事上,毫无疑问犯下严重的政治判断失误,认为政府应该撤回草案,又认同应该成立由法官领导的独立调查委员会。

李国能在两份报章撰文指,非常关注近日因《逃犯条例》草案争议引起的事件,指自己身为终审法院前任首席法官,无意涉足政治领域。不过鉴于现时情况特殊,希望有所建言。

他指,总体而言,毫无疑问,政府犯下严重的政治判断失误。低估港人对大陆法律制度的不信任,以及港人感到香港日趋“大陆化”的关注。港人透过和平有序游行所展现的投入感,令人印象深刻。

他认为,特首林郑月娥已为政府处理手法真诚道歉,应该给她机会继续服务社会,同时建议身为领袖的林郑下重要决定前,政府内部应广泛讨论,小心衡量,作出更好的决定。 从港人的观感看,特首过度侧重中央,她必须为港人更多发声,并彰显于人前。又提醒无论在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服务的公职人员,必须时刻铭记,他们并非凌驾市民行使家长式管治,应该谦卑服务、受舆论监督。

倡设独立委员会调查

对于社会有广泛声音,要求政府立即撤回草案,李国能认为暂缓和撤回在实际上并无分别,撤回草案有助和解,政府现在应撤回草案。他个人认同,应成立由法官领导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近期的事件,探明真相。因聆讯是公开的,且能传召证人,聆讯上的证据在誓言下提出,受绝对特权保障,并受盘问验证,不会被用作针对证人,各方有权委任法律代表。

政府建议由监警会调查,李国能认为监警会无独立调查委员会的权力及保障,始终不及独立调查委员会。独立调查委员会提交报告最少需要9个月,这段时间可让社会缓和气氛,加上是完全不偏不倚和公正的,有机会还警方清白。 即使对警方有所批评,警方也可透过行动,防范日后重蹈覆辙。

早前有示威者冲击立法会,李国能形容场面“丑陋和令人震惊”,在法治之下不可容忍,涉事者必须被法律追究,如果在公平审讯后被判罪成,法庭应考虑具阻吓力的刑罚。并指现阶段特赦示威者,即使警方不再调查,并不恰当,与法治不符,社会上每个人都受法律约束,守法之外不应有其它选择。◇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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