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500万 安徽前公安副厅长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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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11日讯】7月11日,中共安徽省公安厅前党委委员、副厅长赵强,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款60万元。

赵强被指,2004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交警总队总队长、副厅长职务便利,在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设备采购、车牌号办理、货款催要等方面谋利,并收受他人贿赂;利用职权和地位,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利,亦收受他人财物,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共计折合人民币499.5858万元。

从指控来看,赵强在退休后仍涉贪腐。

现年61岁的赵强,1982年1月起在安徽省公安厅任职,曾任该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2004年9月调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2014年5月起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党委委员;2017年9月退休。

2018年4月4日,赵强落马。这一天,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政委、安徽公安职业学院院长殷伟也被调查。

赵强、殷伟,与2016年5月落马的安徽前司法厅副厅长、合肥市公安局前局长程瀚,都曾在安徽省公安厅任职,三人仕途有交集。其中,赵强与程瀚在安徽省公安厅至少有19年的交集。尤其在1997年11月至2000年5月期间,赵强、程瀚两人曾都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此后赵、程又先后出任办公室主任。

2017年12月13日,程瀚案开审,被指控收贿1,820万余元,插手干预案件等。2018年7月13日,程瀚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半。

随后,程瀚上诉,2018年11月9日,二审判决维持一审17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

程瀚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多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海外明慧网指,程瀚在安徽省公安厅一处处长期间,对安徽省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负有直接责任。在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的7年时间里,对合肥地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包括奥运期间的大规模骚扰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近3个月,中共多省公安厅官员落马。

7月8日,宁夏公安厅指挥部主任吴海波落马。

6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云辉落马。6月15日,宁夏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王小平被查。6月3日,湖北省公安厅中共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董国祥被查。

5月13日,湖北省公安厅前副厅长郭唐寅被查。

4月29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前巡视员闫子忠被查。4月17日,安徽省公安厅前副巡视员王辉落马。#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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