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前公安局长被判13年 被海外追查

人气 1624

【大纪元2019年07月23日讯】7月23日上午,山东烟台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聂作坤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山东多地担任过公安局局长的聂作坤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并被海外明慧网列入“恶人榜”。

2001年至2018年,聂作坤利用担任山东省安丘市公安局局长,寿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山东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处长、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25.5487万元。

聂作坤案25笔受贿事实中,有19笔的行贿人是企业老板,占受贿数额的78.11%。其中数额最大、次数最多、持续时间最长的行贿人都是企业老板。

据称,这些企业老板为了谋取私利,长期经营与聂作坤之间所谓的友情,投其所好,有的借购置房产、装修房屋而拉拢感情;有的抓住其爱好摄影送给他高档相机、名牌镜头;有的干脆赤裸裸地送现金、送黄金。而聂作坤的下属为了职务升迁、调动工作,也通过企业老板打招呼、求照顾,进行利益输送等。

2018年8月31日,聂作坤落马。

聂作坤是山东潍坊人,于2000年7月~2001年7月期间任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峡山水库分局局长。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在潍坊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大都被非法地悄悄关押在峡山水库,聂作坤在此期间因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而受到“赏识”,而后被调任安丘公安局局长。

2001年7月至2007年1月,聂作坤担任山东省安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是安丘公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先后非法劳教、判刑6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其上任后5年内有2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聂作坤非法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的同时,还肆意勒索钱财,不交钱不放人,也有的被迫交钱后仍被劳教。公安各部门都有罚款任务,完成任务者获重奖、提升,否则下岗、被辞退。

聂作坤2016年担任烟台市公安局局长后,直接参与指挥多起迫害烟台市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几起大规模的迫害案件都是由其直接下令和亲自策划的。

2008年北京奥运前,时任寿光市公安局局长的聂作坤曾下令,对16位被迫长期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要“活见人,死见尸”。海外新唐人电视台2008年6月电话采访聂作坤时,当时他叫喊道:“我就是要把他们(法轮功学员)赶尽杀绝!”#

责任编辑:方晓

相关新闻
反贪腐国际审查  陈建仁:塑造廉能台湾
贪官趋年轻化 中共官场现“90后”贪腐群体
陕西前副省长贪腐18年 被谁“带病”提拔?
六四镇压最大受益者 江泽民家族贪腐祸国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