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彤:冤假错案的事实是不能掩盖

鲍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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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0日讯】 党领导一切。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都在“一切”之内,不在“一切”之外,所以,行政、司法、立法三者,以及艺术、宗教、舆论、科学,有的时候还把吃饭、穿衣、娱乐、结婚等等也包括在内,统统都是被党领导的物件。托邓小平的福,如今把鸡毛蒜皮放开了,但“两只手都要硬”,大的东西不能含糊,仍然统统紧紧抓在党的手里。在中国,除了领袖以外,大家都隶属于党,服从于党,都是党的配角,必须遵照党的安排,随时随地围绕着党转。只有党,才是唯一的主角,永恒的主角。所以,在党的面前,立法权不独立,行政权也不独立。它们应该不独立,不应该独立,否则就叫向党闹独立,这是全党共诛之的大罪,比腐败更可恶、更可恨的大罪。

那麽,司法权的情况怎么样?独立不独立?全世界都知道,当代中国有一个新概念,叫做“冤假错案”。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最初运用这个概念反映中国的现实的人是一位大政治家——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他是无数冤假错案的公正无畏的推翻者,但他自己又成为新的一轮冤假错案的庄严的殉难者。中国是冤假错案的故乡。冤假错案是中国层出不穷的大宗土特产。如果真有司法独立的话,司法岂不成了冤假错案的制造者?难道反右派是司法搞出来的吗?文化大革命是司法搞出来的吗?清查自由化分子是司法搞出来的吗?天安门前一次又一次的镇压、殴打和逮捕难道是司法搞出来的吗?凡是大批量生产的冤假错案,哪一批不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千锤百炼制造出来的?宣称中国存在着司法独立,不但是对事实的嘲弄,而且是对中囯共产党的领导能力和领导地位的无知。

中国的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武器,是党维护权力的工具。法官、检察官、律师、乃至人证、物证,统统都是革命的螺丝钉,都必须服从党的领导,接受党的支配。每一个法院院长都由党委管理,任免、升迁、奖惩都由党委决定,命运都捏在党委手里。党委说这个人有罪,法院敢说他无罪?党委说那个无罪,法官敢判他有罪?依法审判是软的;听党的话是硬的。大案,必须紧跟主旋律判决;中案,必须按照顶头上司的意图判决;剩下那些谁都不感兴趣的芝麻绿豆,才是依法判决的天地。坚持司法独立的法官,愿意效法胡耀邦的仁人志士,不是当了右派,就是当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自由化分子,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也被调离司法,冷冻起来。在这种气候底下,司法怎么有独立的可能?

我自己也尝到过一点点“司法独立”的滋味。党的三个老人决定把我关在牢里审查,于是国家监狱就成了党的监狱!宪法规定只有法院才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但在法院尚未受理以前四个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向全党发出一万多份文件,宣布我犯了刑事罪!国务院向人大常委作假报告,诬陷我泄露了戒严机密,检察院和法院明明查清那是谎言,却听任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撒谎,听任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受骗!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司法独立”!!所以我认为,说中国司法“独立”的人,起码对中国的情况有点生疏,至少对中囯共产党的情况有点生疏。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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