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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美意不打折 立委提修法:纾困补贴全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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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4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因应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疫情,政府日前通过《纾困振兴特别条例》与特别预算。不过民进党立委郭国文发现,条例中防疫补偿及纾困、补助、津贴、奖励等措施,并未计入课税减免基础,等于政府补助100亿元,又收回20亿元,对此他将提案修法,明定相关补偿免纳所得税。

民进党立委郭国文(右)主张防疫补偿及纾困、补助、津贴、奖励等免纳所得税。左为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李怡慧。(中央社)

郭国文指出,许多民众陈情反映说,过往政府补助都有课税的现象,一般企业的营利事业所得税为20%、个人综所税为5%,依照原规定,等于政府右手给予100亿元补助,左手又收回来20亿元,让原本纾困美意大打折扣。

他认为,民众拿到的纾困补助,不应纳入《所得税法》里的综合所得,企业拿到政府的补助,也不应缴交营业所得税,除了应修正《特别条例》之外,也应修正母法《所得税法》,盼未来政府给予的各重大纾困措施一律免纳所得税。

对此,赋税署副署长李怡慧表示,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冲击幅度相当大,为鼓励人员投入防疫工作,并符合人民及企业的纾困需求,行政院已在4月2日通过《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9条之1修正草案,明订受中共肺炎影响并从政府领取的奖励、补助都可以免纳所得税,现行补助及津贴都适用免税范围。

李怡慧还说,若民众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缴税有困难的话,可以申请延期1年缓缴或分期3年缴纳。如果收入是亏损的,政府也不会对你课税,其实营运收入减少,营业税也会减少,赋税署会主动去查核。◇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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