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知名加国华裔联合发声反《香港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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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伊铃多伦多报导)7月2日,加拿大华社知名人士发表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谴责中共实施《香港国安法》,敦促加拿大政府全面调整对华战略政策,施压中共,营救被中共关押的加拿大人,援助香港人。

该《声明》签署人由20位加拿大华人社区知名人士组成,包括加和会创办人朱伟光、卑诗省史维会会长列国远、广传媒联合创办人何良懋、温哥华支援民主运动联合会主席李美宝、退休设计教授李雪娴、港加联前主席李树徳、多伦多支持中国民运会主席吴温温、副主席李兰菊、语言病理学博士黄晓莹、港加联主席冯玉兰等。

反对《香港国安法》全文

去年6月以来,为反对中共在香港通过《逃犯条例》,香港人不懈抗争,付出惨重代价,迫使《逃犯条例》流产。然而,中共为了全面控制香港,不顾港人反弹,强行通过《香港国安法》,并于7月1日在香港正式实施。此举震惊国际社会并引发强烈关注。

参与连署的港加联前主席李树徳表示,发表联合声明的目的是反对中共在香港实施《国安法》,该法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侵犯港人自由、人权;同时,也危及全世界所有对中共及香港政府提出批评的人士。因此,加拿大政府不应该袖手旁观。

中共的法律只是维护统治的工具

《声明》表示,自加拿大应美国引渡协议要求,抓捕涉嫌欺诈的华为财务总监孟晚舟,随后中共抓捕并拘禁了两位加拿大人康明凯和斯帕弗,至今超过560天。直到加国法院裁定孟晚舟首阶段聆讯败诉,引渡案将继续审理,中共随着宣布以间谍重罪控告康明凯和斯帕弗。上周,中共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公开释放人质交换的说法,明显是利用法治做幌子,玩弄低劣的人质外交。

《声明》说,民主社会讲求法治(rule of law);而中共搞的那套则是“依法治国”(rule by law),与普世价值下的法律制度相去极远。说白一点,是利用法律用以确保其政权的利益及管治得以延续,是一党专政的统治工具而已;与西方国家或香港的司法独立自主是完全不同的制度,而这正正是中共以国家安全为由,强行为香港定立所谓“国安法”的问题关键。

此举有违中、英两国在1984年所签订的《中英联合声明》,亦违反了香港特区的宪法——《基本法》。

以国家安全的名义侵犯人权

《声明》指出,中共声称国家安全大于两制,而西方国家也有国安法,外国不应说三道四干涉中国内政。但在西方国家是人民对政府的施政、对政府领导人的批评并不犯法,甚至推动执政党的下台,也不会被检控或被迫害;言论自由和示威游行是受到保障的基本人权。

而在中国大陆,人民表达反对贪污腐败、不满政府施政、批评官员和共产党、提倡民主、宗教自由、维权等,都可以被中共政权控颠覆国家的罪行,被无期拘禁和秘密审讯。

《声明》说,中国(中共)所说的国家安全,其实为维护共产党及其领导人权益的安全。法院裁判的着眼点,往往也不是维护宪法中列明的公民权利。因此,中共的所谓“国安法”其实是“党安法”。中共为了消除香港人一直享有的言论和集会自由,以所谓“国安法”凌驾香港的独立司法,把中国大陆对言论、集会和宗教自由的压制,透过国安法带到香港。

国安法剥夺香港人的自由 危害全世界

《声明》说,《香港国安法》不仅凌驾香港的《基本法》,就连审案的法官都要被特首指定委派;某些案件甚至还会被转移到中国大陆的法院直接审讯。此外,中共还会在香港设立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直接着手调查和拉人。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人和在港外国人的自由和基本人权将会丧失,中共及其在香港的打手,将会大力抓捕敢于批评香港和中国施政的异己,又或与外国政府有联系(被视为勾结)的人。多年来在香港倡议民主的领袖如李柱铭、黎智英、陈方安生、黄之锋等也极有可能像中国维权人士王全璋等受到迫害。

《声明》指出,加拿大两位米高的遭遇,正是今后香港人的写照。因此,面对中共对香港人权的粗暴践踏,加拿大和国际社会不能再袖手旁观及停留于口头谴责。

《声明》敦促加拿大政府:

1. 制定对中共全面战略政策,并与各级政府分享;

2. 不能屈服于中共人质外交的威吓,但必须加大力度营救两位米高回国;

3. 对受迫害的香港抗争者伸出援手,包括提供政治庇护;

4. 对中共及香港侵犯人权的官员和帮凶作出惩处。

责任编辑: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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