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禁止驱逐令将结束 房屋诉讼渐增

8月20日终止禁赶令 房屋法庭8月5日恢复驱逐判决 房东抢先提起租期终止的驱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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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纽约州“禁止驱逐租客令”将于8月20日终止,目前纽约市各区的法庭上已经出现了不少房屋诉讼案,有商业租赁也有住家租赁纠纷。不过从目前的案例看,房东提起的都是租期终止的驱逐程序,而纽约州的房屋法庭将于下月5日恢复驱逐判决,预计届时会有更多房屋案件涌入法庭。

“禁止驱逐租客令”的意思是说,房东在8月20日之前不得驱赶领取失业救济金以及因为疫情而有经济困难的房客。但是州长的禁令没有禁止房东提起租期终止的驱逐程序,因此在法庭全面恢复工作后,率先起诉。

根据曼哈顿民事法庭的一份房屋诉状,位于曼哈顿上西区林肯广场的哈德逊康斗(Hudson Condominium)一公寓的房东杨先生,7月16日起诉来自德州的一名房客,索赔金达56,250美元。

起诉书称,他和房客的租赁合约自2018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到期,每月租金16,000美元,逾期5天交300美元滞纳金。保证金为24,000美元。但是房客提前在2019年12月左右搬走,双方协商后同意将终止租赁日定为2020年2月28日。而房客从2019年8月起欠租,至2020年2月,总数8万美元。

法庭上也有商业房东申请在8月31日驱逐欠租的租户,其中包括一些华人的案例。

例如委托托管人代表受益人来管理家庭信托名下资产的“信用庇护信托基金”(Credit Shelter Trust),7月21日起诉曼哈顿西29街159号和157号共计12间商铺的代表人,其中包括一家华裔批发商。

根据曼哈顿民事法庭的诉状,这些商铺的租赁合同早在2013年至2015年已陆续期满,租约期满后房东照样接受他们的租金,只是没有再签长期租约,而是按月租的方式延续租赁。

今年2月27日,原告和这些单元租户的律师分别达成了一项和解协议。

通常房东要启动租期终止的驱逐程序时,需要给租客发30/60/90天后租期终止的通知,让租客在限期30/60/90天内搬走,租客使用这个单元的时间越长,通知上给租客的搬离时限就会越长。上述和解协议,让房东节省了长达90天的提前通知时间。

原告和这些单元租户在2月27日达成的协议条款,可以让房东免于给租客发送30/60/90天租期终止通知,这样房东可以为未来发起驱逐诉讼争取时间,条款原文是“原告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送达执行驱逐令所必需的任何法定通知”。

原吿在起诉书中表示,按协议除了三家租户在6月30日清空外,其余租户在8月31日前清空搬走,交回这些单元的所有权,原告并请求法庭判决,以便房东请法警确保驱逐令的执行。◇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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