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基隆关:61项农渔产品进口应附产地证明

人气: 28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1年0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秀媛台湾基隆综合报导)为维护食品来源安全,进口活鳗、活蛤蜊、大蒜、红豆、香菇、花生及茶叶等61项农渔产品进口时,须检附出口国、产制国政府出具的产地证明,基隆关呼吁请业者遵守规定,未检附产地证明不得进口。

基隆关表示,12月30日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公告修正“活鳗(白鳗)”等14项及新增“活蛤蜊”等47项农渔产品项输入规定代号“465”,即进口通关时应检附“出口国、产制国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出具之产地证明”、“出口国主管机关核发含有动物来源之水域或养殖场名称及地址之动物检疫证明书影本”、“出口国核发含有捕捞或养殖地资讯之官方卫生证明文件影本”或“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公告出口国与我国咨商取代该国产地证明之文件”等产地证明文件供海关审核,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另顾及少量自用者需求(活动物除外),如同类型货品(如茶叶,不分茶种类)以整份报单合计的进口供自用总数量未超过6公斤者,可免检附该产地证明文件。

基隆关指出,上述农渔产品若经海关通知应补送文件,而未于通知的翌日起2个月内补送者,除涉及违法情事应依相关规定办理外,将责令限期办理退运,业者于进口报关前,应先取得产地证明文件,以利货物通关。

责任编辑:唐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