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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假为防灾 立委吁立法让劳工有权拒到班

民众党立委张其禄、赖香伶举行“落实劳工台风灾防假需求,避免政府防疫防灾系统过载”线上记者会。(立委张其禄国会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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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防疫期间居家办公是否可放台风假?民众党立委张其禄23日指出,台风假应如同防疫警戒,纳入政府“复合性风险评估”中的一环,目的是提供民众防灾准备时间,并减少政府防灾系统压力,而非只是单纯不用上班;立委赖香伶呼吁,灾防停班应立法,给劳资双方明确规范。

张其禄、赖香伶23日共同举行“落实劳工台风灾防假需求,避免政府防疫防灾系统过载”线上记者会。张其禄表示,“极端气候”侵袭全球40国,加上新冠肺炎(中共病毒)疫情,对民众生活与经济造成双重打击,而防疫与灾防系统(警政、消防、环安卫)有高度重叠性,势必考验政府防疫、防灾系统的承载力。

然而,台大风险社会与政策研究中心2015年就曾提出,台风假的重点不应在县市协调、发布时间等方面,而是应纳入政府“复合性风险评估”思维来订定跨县市决策机制。张其禄认为,台风假的目的是提供时间给民众、企业准备防灾,而非单纯放假休息;在极端气候下,政府应提升“全民防灾”意识,而非单纯的劳资协调问题。

对于劳动部日前先声称居家上班不能放台风假,后来又改口可由劳资双方协调,赖香伶强调,居家办公是因应疫情,与台风假无关,地方政府一旦宣布因台风停班,就是广义的防灾,基于同一指挥监督体系,不论居家办公与否,劳工都应有拒绝提供劳务的权利;劳工在台风停班期间出勤,若遇到状况,整个社会的救灾量能都要承担。

赖香伶指出,台湾过去关于台风假的法规与配套,仅限于“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及劳动部制定的“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等行政指导,且已有十余年未更新;民众党去年就曾提案修正《劳动基准法》第38条,纳入“灾防假”,呼吁劳动部应尽速修法,勿再以“国外没有立法”为由逃避。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王金蓉表示,天然灾害发生期间劳工是否出席,应以劳工安全为首要考量,防灾避险并不是放假的概念,不论是外出或居家工作,只要有安全疑虑或任何灾情导致无法提供劳务,雇主不得视为旷工、强迫补班或扣发全勤奖金,目前皆有订定相关规范要点,若有违《劳动基隼法》也可依法论处。

至于立法问题,王金蓉说明,天然灾害不可归责于劳资双方,国外相关立法确实没有强制规定劳工可放台风假或强制雇主给薪,保留劳资双方协调空间,我国也是制定要点供劳资双方依循,可依各行业情况自行约定;若将台风假纳入《劳动基准法》,就会造成不分业别一律须依法放假,恐使医疗等特殊业别无人员出勤。◇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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