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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大学生租房遇房东要求打疫苗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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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报导)安省阿冈昆学院的一名男生,三周前租了一栋住宅地下室的一个房间,准备于8月1日搬入。但在离入住日10几天时,房东要求他提供已接种了疫苗的证明。

埃里克·福柯(Eric Foucault)对《渥太华市民报》说,他的儿子所租的地下室,还有另外两名租客,他们共享厨房、浴室和其他一些公共空间。房东与妻子住楼上,有自己的厨房和浴室,分门出入。房东夫妇会对出租区域进行一些清洁,但租客无法进入房东的生活空间。

看房当天,房东讲了房规,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福柯的儿子支付了押金,房东开了收据。福柯的儿子准备着在 8月1日搬家,但在7月16日房东发了一个短信,问他是否接种了COVID-19疫苗。

该男生还没有接种疫苗,并且没有决定是否要接种。“对不起,不打疫苗是不行的。”房东回复:“我必须把家人的安全放在首位。请过来拿你的退款。”

在安省,很多大专院校要求住校学生接种疫苗,那房东可以要求潜在租客提供疫苗接种状态、要求准租户接种疫苗吗?

福柯认为,他儿子遭遇了不合法的对待,他公开此事,就是不希望其他学生也经历同样的事情。“他是个好孩子,他不接种疫苗并不意味着(任何)伤害。他只是犹豫不决。”福柯补充道:“你知道现在世界上有多少人还没准备好接受疫苗吗?”

目前渥太华约有17%的成年人口尚未接种任何剂量的COVID-19疫苗,29%未完全接种疫苗。即使对于那些有疫苗保护的人来说,也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向房东透露这些医疗信息。

那么,如果人们被告知必须接种疫苗才能保住租约呢?

渥太华房东和租户律师瑞安·迪肯(Ryan Deacon)援引加拿大《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指出,房东收集某人是否接种了疫苗等个人信息,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在迪肯看来,房东很难找到合理的理由,房东应该明白没有接种疫苗的人会使用公共区域,因为租户可以在自己租住的单位接待客人或住客。

东安大略房东组织主席、律师约翰·迪基(John Dickie)认为,房东可以询问潜在租户是否接种了疫苗,如果租客拒绝回答,房东可以不出租。但迪肯认为,拒绝向未接种疫苗的人租房可能构成所谓的“建设性歧视”。依据安省人权委员会,住房提供者必须为可能因残障等而无法接种疫苗的人提供住处。

迈克尔·蒂勒(Michael Thiele)提到,依据《住宅租赁法》,一旦房东和租户签了租约(书面、口头或默认),房东就不能因为租客没有接种疫苗而单方面决定取消租约。但迪基指出,如果房东把房间出租给需要与他们共用厨房或浴室并且拒绝接种疫苗的人,如果房东愿意,通常可以终止租约。

福柯儿子遇到的那位房东回应,租客有室友,厨房是共用的,他们与租客使用的是同一个洗衣间。

渥太华社区法律服务机构的专职律师查尔斯·吴(Charles Ng)质疑,为什么只要求COVID疫苗接种信息,怎么不问其他种类的疫苗接种情况,不问其他类型的医疗信息。吴认为,这犹如开启了滑坡谬误之门,会得出不合理的结论。

蒂勒猜测,安省房东和租客委员会绝不会命令租客接种疫苗。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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