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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私校法人解散 3校曾提改办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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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台教育部18日召开私校退场审议会第9次会议,确认花莲县国光商工等6校法人解散。其中有3校曾试图改办,转型为艺术或社会福利基金会,但被教育部驳回,如今走向清算,剩余财产将归公。全国私校工会提醒,应注意偏乡教育退场对人才培育冲击,也呼吁已停办私校如有意转型,应确实了解法令规定,于法定期限内完成与其他私校合并或改办文教社等公益事业。

教育部命令解散6校,包括财团法人台湾省花莲县私立国光高级商工职业学校、财团法人台南市私立华济永安高级中学、财团法人台湾省云林县私立益新高级工商职业学校、财团法人台湾省屏东县私立志成高级商工职业学校、财团法人台湾省嘉义市私立大同高级商业职业学校及财团法人高美医护管理专科学校等。

6校都是“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施行前已停办学校,且期限届满未能恢复办理或改办,依规定走向解散清算。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长彭富源表示,上述6校解散后,剩余财产必须“归公”,也就是须捐给退场基金、中央机关或公立学校,或是归属于所在地的县市政府。

解散6校早已停办多年

如志成商工停招20余年,校舍闲置一度成为惊悚电影“返校”拍摄地点;而益新工商最后一次完成决算是在民国80年代,太过久远,退审会难以确认学校财产现状。

彭富源表示,6校中有3校(国光商工、大同高商、益新工商)曾申请改办,但未成功。国光商工曾想改办文化艺术基金会,但教育部认为此基金会是地方性质,且设定门槛仅新台币200万元,低于学校剩余资产,而有浪费的可能性,因而驳回。

大同高商状况类似,学校法人想改办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会,但教育部判断与学校资产“不相称”。益新工商则是停办年代久远,难以确认财产现况,无法达到改办申请审查的财务资料要求。

全国私校工会理事长尤荣辉表示,希望教育部对有意转型、改办的私校,尽力辅导,审核标准也应提前明示,避免应主观成见而过度严格限制私校改办的机会。若政府因防弊疑虑,放弃私校改办兴利,反有损公益。

私校工会提醒各私中,今年5月公告私校退场条例后,法令明确规定专辅学校各项指标,但许多私中直到被提报专辅学校仍在“状况外、自我感觉良好”,呼吁各私中确实掌握退场条例预警及专辅指标,努力改善校务及财务,避免被公告为专辅学校。并提醒教育部思考偏乡私中骨牌式大量退场对地方人才培育的冲击。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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