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破69宗诈骗案涉款1.7亿

拘捕104人 绝大部分为傀儡户口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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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6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警方于5月22日至6月3日进行一个代号“烟日”(HAZYSUN)的反诈骗行动。行动中,警方以“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欺诈”及“洗黑钱”等罪拘捕77男27女共104人,年龄介乎19至74岁,涉嫌与多宗骗案有关。至于受害人方面,涉及156人,年龄介乎18至80岁,总损失金额高达逾1.69亿港元,警方已冻结其中的240万元。

警方昨日下午举行案情简报会,东区警区刑事部总督察杨韵明表示,是次行动侦破69宗案件。被捕人士大部分为本地人,部分人报称无业,亦有仓务员、送货员、地盘工人、家庭主妇及学生等,有4名大陆人及5名非华裔人士。被捕人中绝大部分为傀儡户口的持有人,涉嫌收取酬劳以个人资料开设户口,再将名下的户口交予诈骗集团使用,共处理逾4,400万元赃款。

杨韵明指,被捕的其中3名持双程证的大陆男子,涉嫌以钓鱼短讯骗取受害人的信用卡资料后,绑定于手机的电子钱包,再到实体店购物,之后企图转售买来的电子产品或服装图利。3人已被控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案件押后至8月23日再讯。

单一案件损失逾6千万元

是次侦破的案件中,最常见主要犯案手法依次为“求职骗案”(共19宗,涉款630万),其次为“投资骗案”(共13宗,涉款3,790万)、“网上购物骗案”(共11宗,涉款50万)、“网上情缘骗案”(共10宗,涉款2,270万)及“电话骗案”(共7宗,涉款7,200万)。

单一案件损失金额最高的为逾6,000万,涉及假冒官员电话骗案。受害人为一名退休人士,去年3月在寓所接到讹称大陆公安电话,声称受害人涉嫌洗黑钱。其后,受害人听从骗徒指示,交出户口资料及密码,4个月后发现户口中超过6,000万款项,被分开283次转入14个其它户口。

杨表示,本年首季全港录得20,584宗罪案,其中诈骗案占逾四成,有8,886宗。本年1至4月,东区警区共接获949宗骗案,占同期区内接获的1,689宗全部罪案数字超过五成半,比去年同期增加1.4倍,当中以“网上购物骗案”、涉及电邮或短讯“钓鱼骗案”及“求职骗案”居多,分别有160、111及62宗。

假扮电讯商或连锁零售店发短讯诱人填信用卡资料

东区警区刑事支援调查队高级督察朱玮颐提醒,在网上购物“弹票党”骗案中,骗徒会以空头支票存入卖家户口,但亦会提供入数纸,制造已经付款的假象。不过银行要一、两日结算,才会存入金钱到卖家户口,卖家查阅账户时,应分清可用结余及账户结余,待可用结余有更新时才确认交易。

另外,警方近期发现有诈骗集团,发送钓鱼诈骗短讯,假扮电讯商或连锁零售店,讹称受害人的积分将到期,诱使他们点击短讯内连结到假网站,输入信用卡资料,再籍此购物并变卖图利。

朱提醒市民若收到类似短讯,千万不要输入个人资料、信用卡或其它支付工具的资料,应立刻向相关商户查询。市民如有疑问,可利用警方的“防骗视伏器”,输入社交媒体账号、电话号码、电邮等资料,即时评估风险。如果怀疑已经受骗,应立即报警或致电24小时防骗易热线18222。

市民勿租借户口予任何人

杨韵明表示,今次侦破的案件中,诈骗集团会在不同社交平台发出贴文称可兼职“揾快钱”,只要提供个人银行户口即可获数千元报酬。她提醒市民勿租、借或卖出个人资料、银行或网上电子支付户口予任何人,以免被用作洗黑钱。

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向诈骗集团提供协助,有可能干犯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一经定罪最高判监10年。任何人提供户口予他人处理赃款,可能干犯洗黑钱罪,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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