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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幼儿性侵案 立委、民团吁检讨儿少权法

民进党立委林月琴(右)与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王玥好(左)12日在立法院举行“性平法上路20年,幼儿权益在哪里!”记者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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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3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针对台北市某幼儿园2022至2023年间爆发老师对十几名孩子疑似性侵、性骚之行为,民进党立委林月琴、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王玥好12日举行记者会,她们指出,2022年行政调查期间,园方未告知其他家长,北市教育局也未确实稽查调查期间加害老师是否有停职,导致2023年又有更多孩子受害,因此提出四点诉求,包含检讨儿少权法第66条第二项、第69条。

关于四点诉求,一、加害人应持续延押,并扣押手机及电脑等物证;二、幼儿园性平案件,应比照国小以上程序,进入性平委员会调查;三、检讨儿少权法第66条第二项,应提供家长调查报告全文;四、检讨儿少权法第69条,对于加害人与受害人在同样的学校/机构,揭露资讯程度应修正。

林月琴表示,目前国小以上的性平委员会调查,法规规定调查报告是可以提供逐字稿给家长,不理解台北市政府为何引用儿少权法第66条第2项,不能提供不当对待认定委员会的调查报告给家长,让受害家长打官司没有证据佐证,求助无门。

另外,林月琴也提到,本案2022年爆发时,除了教育局失职,未告诉园内其他家长有发生性平案件,媒体也因为儿少权法69条规定,报导仅有14则,未能让家长及社会大众得知此案件。

所以,林月琴认为,她认同69条当初立法是为了保障儿少身心健康及隐私,立意良善,但新闻媒体因担心揭露加害人的身份,可让外界反推受害儿童的身份,而不敢报导,此条文应进行检讨,避免因维护单一个案权益而损害更多儿童权益。

王玥好表示,当教保服务人员有违法事件,依法召开9至19人组成的认定委员会,仅至少2位具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专业的规定,具性平专业者可能不到1/9;因此,需检讨性平法调查适用,是否应延伸到学龄前儿童。

卫福部保护司司长张秀鸳会后受访表示,这案适用《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不理解为何当初会以《儿童及少年福利及权益保障法》第66条禁止。至于儿权法第69条,她说,若有报导必要还是有报导空间,后续如何修法会在搜集各方意见。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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