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HYBE不得解雇ADOR闵熙珍 双方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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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曾薇心编译报导)HYBE与子公司ADOR的负责人闵熙珍上月起针对公司经营权问题交锋并闹上法庭。30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做出了引用闵熙珍假处分申请的决定,就是HYBE不得罢免及解雇闵熙珍。对此,ADOR及HYBE都发表了官方声明。

遭HYBE指控欲夺取公司经营权的闵熙珍,为了防止被HYBE解雇与撤换CEO职位,此前已向法院提出禁止HYBE行使将公司董事闵熙珍罢免案的表决权的假处分申请。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本日做出决定后,闵熙珍率先在公司法律事务组发表了官方声明。

ADOR法律代理人首先说明,HYBE今年4月22日对ADOR提出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准备在5月31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罢免ADOR代表理事闵熙珍,但此举违反了闵熙珍与HYBE签订的合约,因此闵熙珍本月7日向法院提出禁止HYBE罢免闵熙珍的禁止行使表决权假处分申请。

而HYBE及ADOR在这段期间都提交了相关证据资料,法院在仔细审查双方主张后,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5月30日下午做出了引用闵熙珍的假处分申请的决定。因此,明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中,HYBE不得罢免及解雇闵熙珍,否则将赔偿她200亿韩元。

ADOR方表示,双方签订的合约中有确保闵熙珍在5年内维持ADOR的代表理事的职位的约定,且HYBE并没有解雇闵熙珍的充分理由,法院也未接受HYBE提出的私人对话内容等解雇闵熙珍的主张,希望HYBE接受本次法院的决定。而若HYBE仍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试图对闵熙珍及另外两位董事采取解雇等手段,便是违反股东合约且不尊重法院判决的行为。

此外,ADOR还表示,这段期间有人以恶意编辑的方式在网路散播与恶意解释闵熙珍及ADOR相关人员的私生活,造成毁损名誉等问题,为此公司将采取法律行动。

随后,HYBE也发表了官方声明说,公司尊重法院的判决,因此不会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罢免闵熙珍。

然而HYBE也表示,法院在此次决定中明确指出“闵熙珍试图带着NewJeans脱离HYBE的控制范围,施压迫使HYBE出售其持有的ADOR股份,从而削弱HYBE对ADOR的控制力,闵熙珍确实试图摸索着独立掌控ADOR的方法”,因此,HYBE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展开后续措施。

责任编辑:苏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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