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许健案开庭 法官被质疑无独立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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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6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江苏海门维权人士许健被“寻衅滋事”案,昨天(6月5日)在南通市海门区法院审理,前往旁听的群众须经公安审查身份、同意之后方得进入法庭旁听。律师质疑,法官连旁听权都无法做主,如何能有独立的审判权?

据网民杨先生(化名)说,旁听席次是由律师和法官在开庭前确认好的,可以有20人旁听,但是负责安检的却是海门公安局的人,每一个进去旁听的人必须经过海门公安查看身份信息、同意(法院安检处监控为证),结果前来准备旁听的群众一个也没进入法庭,法庭内还有十几个座位空着。

当晚6点休庭时,刑辩律师李永恒申请法院全体合议庭人员回避,理由是:“海门法院的法官连基本的旁听权都无法做主,更不可能有独立的审判权,更别说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但是他的申请遭到法官驳回,法官强制开庭。

江苏维权人梦女士告诉大纪元记者,“为了阻止群众旁听,昨天开庭前,法院门口还临时交通管制。最后仅给五六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

江苏维权人周先生说,许健被“寻衅滋事”一案在海门区法院审理,各地群众自发前去旁听、监督,结果32人均被拒之门外。

许健案连续两日的庭审,于今天(6日)上午11时40分结束。

维权人士喊话当局依法审判

许健是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市民,他的妻子朱培娟去年12月因替5年前在一起燃气爆炸案中死亡的叔叔反映问题被当局抓捕关押,公安机关以朱培娟“身体(健康)原因”不准律师与其会见。

许健在维护朱培娟的合法权益下被扣上“寻衅滋事”的罪名。案件于6月5日下午2时15分在海门区法院开庭。

开庭前,多位维权人士包括吉林刘永国、辽宁施崇光等人都实名发布公开信,要求海门区法院要依法审判。但是,仍然出现公安介入开庭的违法行为。

这些维权人士表示,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中规定的条款和宪法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条款,许健都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夫妻俩同被控“寻衅滋事”

2023年12月25日下午,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人员到河北廊坊将海门区市民朱培娟强制带回海门,并拒绝律师会见。

2023年12月30日,许健接到启东市公安局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朱培娟被以“寻衅滋事”罪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3年12月31日律师再次要求会见,海门区公安局人员称朱培娟身体不适合会见,什么时候能会见再联系。律师问其身体状况是否严重?该员答复称不严重。

既然不严重,为什么不能会见?许健怀疑朱培娟的身体已经遭到严重的伤害而心急如焚。2024年1月3日,许健因为朱培娟呼救也被以“寻衅滋事”拘留。

朱培娟是南通市海门区市民,案件却由启东市管辖办案,警方借此以朱培娟在启东市无住处而处以“监视居住”。

律师认为,指定监视居住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重大贿赂类案件,对朱培娟采取指监措施没有法律依据。朱培娟在海门区有固定居所,无需指定居所监居,且启东公安对案件本来就没有管辖权。

关注此案的隋牧青律师表示,“朱培娟为叔父讨公道遭到报复,丈夫为妻子维权也遭报复,这是连锁报复。案件名义上由启东警方管辖,实际上还是海门警方在办。”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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