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文】还未终结的弥天大谎

“红朝谎言录”全球有奖征文大赛参赛作品

齐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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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日讯】中国共产党建政50多年,其政绩乏善可陈,以国家名义犯下的罪错数不胜数。为了证明其合法性,依靠谎言维系统治就成了中共政府的一个必然选择。至今还在运用国家公共权力诬陷并罗织各种罪名陷人入罪的弥天大谎,就是始于上世纪末的法轮功事件。

*法轮功缘何遭受迫害?

1999年7月23日的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颇让人有时光倒流的感觉,“文革”时期的社会动员方式再次回到中国人的生活当中:最开始是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党的喉舌发布“告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书”,正式宣告了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接着是各民主党派、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与“民意代表”纷纷登台奉旨发言,声讨法轮功的各种“恶行”,其中当然少不了法轮功成员在中央及各地电视台上现身忏悔这一中共政治的保留节目。

为了论证政府对这一庞大的社会群体进行打击是“正确”的行动,还找到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的离婚多年的前妹夫出面检举揭发,《人民日报》整版登出“李洪志其人其事”──享受过如此级别待遇的人,在时间距离上最近的是“六四”事件中的“动乱精英”,如“方励之其人其事”等等。这种黑云压城的态势,使得当时的中国人,包括一向自许为善于思考的知识分子群体,都将法轮功视为不见容于社会的群体。清除法轮功与帮助信众思想转化成了政府派下去的硬任务,任何单位如果有未能转化的法轮功信众,必将影响领导者的升迁,这种连坐式惩罚使得法轮功信众在中国陷入孤立境地。

但政府给法轮功的安上的罪名却几经变化。最初公布时只是“非法组织”,让人觉得这一罪名于法轮功而言有点栽赃的味道,因为当时法轮功确实曾在全国气功学会堂而皇之注册登记,在中国公开活动多年都未曾遇到任何政府机构的非难。这也是最初海外法轮功与中国政府反复辩诘的一点。但对于一个拥有全能权力的专制政府来说,这点小小的困难很容易克服,既然权力核心认定法轮功是“非法组织”,中华气功学会也只能立即注销这一注册,法轮功因此也必然只能成为“非法组织”,中国人对公共事务从来就缺少热情,此时甚至懒得花心思去思考政府为什么在罪名认定上要花如此多心思。当时的媒体均接到中宣部下达的通知:不能将法轮功称之为宗教组织,因为这关系到国家的宗教政策,只能称之为“非法组织”。这一定性直到江泽民访问法国才改变。江在该国访问时被问及“法轮功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竟脱口答称是“邪教组织”。领袖的话不能更改,至此法轮功的性质才一变而为“邪教组织”。至于江当时为什么要随口将法轮功的性质改为“邪教”,原因无从查知,或者是因为考虑到国际社会中无“非法组织”一概念,而对“邪教”的痛恨情绪却也有之,用此罪名,容易引起国际社会同仇敌忾。

尽管中国政府声称镇压法轮功是因其“歪理邪说”,法轮功信众们也坚持认为自己是出于信仰原因而受到镇压。但笔者却认为中国政府此举完全是出于政治考虑。自90年代以来,中国政治高度腐败,整个社会道德沦丧,农村经济陷入破产与半破产状态,城市贫困阶层日益增多,维系社会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不仅普通百姓不再信仰,连共产党官员也不再奉信。在此状态下,中国社会出现了由生态危机、生存危机与信仰危机交织于一起社会危机,保持统治稳定成了政府的首要任务,在此情况下,中国政府对任何有组织的民间力量都表现出极大的畏惧感,江泽民就一再强调要“将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并“将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以障海内外耳目。对于工人农民及其他任何有组织的力量毫不手软地实施镇压,就成了中共政府九十年代后期的基本统治策略。

气功组织作为一种远离政治的社会团体,中国政府其实一直持鼓励态度。因为人们如果趋奉气功等神秘文化,对西方民主自由价值观念的兴趣,亦即政治的兴趣自会减少。自80年代始,所谓气功、风水、易经等一切中国民间民俗神秘文化,在官方放任自流的态度下获得了空前的发展,许多政府高层官员本身就是这类神秘文化的信奉者,一些大气功师本身经常在外自夸与某些高层领导者有特殊交往。但在诸多类似组织中,为什么法轮功首当其冲地成了政府镇压的对象呢?这自然与法轮功本身的特点有关。

首先,在诸多气功组织中,唯有法轮功创始人没有将传播气功作为个人牟利手段,且还有一套以真善忍为核心的信条,这些信条通过诸多著作传播于世,这一特点决定了法轮功较之其他气功拥有更多的信众。尽管法轮功在最初受到打压时不愿承认自己是宗教组织,但它确实有宗教所具有的一切要素,尤其是真善忍信条对信众有极大的精神影响力;二是法轮功在传播过程中,各地的辅导站事实上已经起到了组织作用,这种看似松散的组织与坚定的信仰结合起来,使得法轮功集体行动有了可能;第三,法轮功要求信仰自由的权利,在中国政府看来,就是对政治的干预。这里必须说清楚的是,置身于中国特有的险恶政治环境中,法轮功成员出于安全考虑,一直声称自己远离政治,至今都还要将自己与其他一切反对中共专制统治的政治团体区别开来。但是何者为“政治”,法轮功的解释与政府的解释并不相同。法轮功信徒至今都未曾意识到一点:法轮功深入民间社会的强大组织力量,深深犯了中国政治的大忌。

法轮功传播迅速,引起了中国政府的注意。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刊登文章,指责《转法轮》一书是伪科学,宣扬迷信;并批评法轮功的修炼者是傻子。紧接着于7月24日由中国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各地发出“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随后,一、二十家报刊杂志相继批评法轮功。继之,国家出版总署及中宣部也下令各出版社不许出版介绍法轮功的书籍。相关部门则于1997年开始对法轮功进行调查。1997年初公安部门以法轮功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为名,布置全国公安部门进行调查。这些文章的目的其实主要是一个:防止法轮功迅速传播。1998年7月21日,政府部门又发出“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该文件指法轮功传播谣言邪说,一些法轮功骨干利用传功进行犯罪活动。这份文件下达后,不少地方的公安局便宣布修炼法轮功属非法集会,对法轮功信众非法拘禁、关押、打骂,法轮功的相关书籍都被列为禁书。随着这种政治打压逐渐升级,终于发生了引起世界注意的1999年4ܮ25中南海请愿事件。

该次请愿活动中,上万法轮功信众在中南海请愿所表现出来的高度组织性与自觉性,让中国政府大为震惊。据说信众们请愿过程中秩序极好,请愿结束后,地下连一点垃圾都未遗留。这种高度自觉的组织性,连中共政府都无法做到。熟悉中国情况的人都知道,任何一场大规模的公众活动,只要不发生事故,就算遗下满地垃圾,就是正常情况。正是法轮功信众们所表现的这种让中国政府警觉、让公众吃惊、让法轮功信众们引以为傲的高度组织性与自律,让政治上深感虚弱的中国政府看到了“危机信号”:在中国政府领导的社会组织系统之外,中国还存在着另一个组织,其力量足以对中共统治形成挑战。

从中共执政五十余年的历史来看,只要被党的领袖视为“社会不安定因素”,自我声称不干预政治的政治技巧根本不足以保护自身不受政府伤害,因为狼要吃小羊,总能找到各种借口。法轮功的存在既然犯了中国政府的大忌,找个借口整肃法轮功并非什么难事,能够自圆其说当然更好,不自圆其说也没有什么了不得。十年前镇压“六四”的借口同样也是制造出来的,又有谁敢于公开指责中国政府?

*疑窦丛生的“天安门自焚事件”

集中专政力量抓捕、教育(即洗脑)并辅之以经济制裁手段三管齐下,却未能将法轮功在短期内一鼓聚歼,并使法轮功组织蔓延海外,成为一支与中共政府不屈不挠斗争的力量,这一点确实大大出乎于中共高层的意料。本来经过多年分化瓦解与各种统战工作,海外民运已经奄奄一息,加上中国庞大市场这一利益导引,中国政府颇感自己国际形象光鲜,国际地位大大提高。然而法轮功却使中国政府在海外感到如芒在背,不得安宁。

这场法轮功件中的镇压方与被镇压方实力确实非常不对等:镇压方掌握了全社会所有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资源,被镇压方却只是没有任何资源、只有所谓“信仰”的普通民众,虽说有些信众的身份是党内官员,但这种身份只是纯个人性的,一旦他们所仰赖的组织施加压力,最可能的选择就是放弃信仰,屈从政治暴力。因为他们面临的压力不仅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在中国,每个人都需要依赖“单位元”生活,一旦“单位”秉承上级政府旨意,将死不悔改的法轮功成员解职,在中国目前的就业体制下,一个人再想找份稍微稳定的工作确实非常困难。在饥饿的威胁下,一个人的自由意志、人格尊严等,都不得不一一低下头来。所以1999年7月中央政府利用专政手段镇压法轮功时,没有人认为法轮功还有存活的可能。历史经验表明,自从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任何团体与个人对共产党的反抗,都在中共的镇压下化为齑粉。中国人早已习惯了“听党的话,跟共产党走”,虽然这种“听”与“跟”的结局总是很不美妙,但除此之外,芸芸众生确实没其他选择。

但时移势易,90年代末的中国发生了几大变化,这些变化使得法轮功这只猫爪子下的小鸟逃脱了毁灭的命运。

一是法轮功成员已经不局限于中国本土,不少人生活在中共力所不及的海外。这些人的反抗为法轮功的反抗注入了新的力量。二是网路技术的普及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与中国传统民间宗教成员的综合素质相比较,法轮功成员的整体水平显然高出不少,不少都能驾轻就熟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各种形式的反抗活动,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传播资讯。三是法轮功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其凝聚力量与韧性远远超过一般社会组织。这几点决定了法轮功有持续的反抗能力。这种反抗迫使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压力与宣传攻势,中国媒体对法轮功的轰炸式丑化报道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起了混淆视听的作用,但也将中国民众折腾得厌倦不堪,多少有点认为政府小题大作。在镇压异端方面无往而不胜的中共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势成骑虎,又再次陷入中国政治的怪圈:为了掩盖已有的谎言,以回避政治责任,不得不制造更大更多的政治谎言。2001年1月23日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就是在此情况下出现的。

这次事件在国内广泛报道后,在一般民众心目中确实加深了法轮功是邪教的印象,但在善于独立思考的中国人当中,却对此次事件的真相抱持怀疑态度。

笔者怀疑的论据主要是:从1989年六四事件以后,整个天安门广场与新华门附近遍布国安局特工,这些人平常看起来与普通人没有区别,但只要广场上发生任何异动,这些人可以立即行动,在几分钟时间内将所有异动消灭得不留痕迹。这有笔者亲身经历为证:1999年7月中旬的某一天,适逢下雨,笔者正在新华门附近,突然周围聚集了二、三十个人,纷纷拿出标语高举并高口号,笔者还只来得及看清几条大横幅上面的字,如“李鹏家族,偿还我们的血汗钱!”“李鹏,代子还钱”,马上仿佛从地底冒出几十个人,一人或二人对付一个地将所有聚会者扔上不知从哪里开来的车子,疾驰而去。笔者还未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整个事件就已结束。如果不是看到还有几个人在捡拾地上遗下的标语传单,并有一中年男子走到笔者跟前,不由分说地将笔者捡到的一张传单(笔者甚至没来得及看看传单标题)没收,真让人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做了一场梦。整个过程从人群出现到清场完毕,大约只有五六分钟时间。尽管笔者当时包里有照相机,但根本来不及拿出来。这次亲身经历让笔者绝对相信,任何在天安门广场的异动,均能被中共秘密警察在极短时间内迅速、彻底并不留痕迹地消灭。

基于天安门广场及其附近地区完全被置于国安部特务的严密监控之下这一事实,法轮功成员在天安门自焚这一事件的整个过程能够被中央电视台从容不迫地录相,只有两个可能:一是整个事件完全是中国政府一手执导,至于如何执导,王力雄所着的《黄祸》一书里面早有完整的小说情节可供借鉴。相信这本著名的政治幻想小说早已经作为参考政治读物,供中共党内高层阅读。二是整个事件从一开头就被“英明”的中共政府知晓,早已在现场预埋下中央电视台摄制组人员,一发生异动,就让中央电视台摄制组人员拍摄。否则无论如何想象不出有谁能够向电视台举报线索,并让电视台摄制组成员在短时间内及时赶到并抓拍到如此珍贵的自焚镜头。

第一种可能已经有法轮功及一些国际组织进行详细分析并写出报告。笔者在此只讨论在第二种情况下,中国政府应该负何种责任。

中国政府对国内异议人士及政府想监控的任何人士都有非常现代的监控能力,法轮功成员尤其是主要成员的电话当然也会被置于监控之下。在此情况下,如果中国当局真通过监控查知法轮功成员有自焚行动,作为政府,应该爱惜公民的生命,也应该珍惜纳税人的钱财,理所当然有责任制止这类人间惨祸的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得到资讯后,只要动用少数警力就足以将这几个意图自焚者抓起来,并避免这次事件发生,这种事前制止的“成本投入”,远较后来中国政府投入的巨大宣传费用与治疗费用小得多。面对中国政府在事件发生前的“行政不作为”与事后的“行政作为”,有头脑的人都应该问一个问题:中国政府为什么不履行政府的基本政治责任,制止事件发生,却不辞劳苦地召集自己掌控的新闻媒体到场摄制这一惨绝人寰的自焚事件,并不厌其烦地反复在各大媒体上反复播送?这只有一个解释:中国政府需要一次自焚事件来证明法轮功是邪教,中国政府镇压邪教是正义的英明之举--但笔者认为,即算是第二种情况,也只能说明中国当局已经堕落到与黑社会为伍,以阴谋为治道,绝对不能证明政府的英明。

事实上,中国公众对政府镇压法轮功事件的“政治正确性”产生怀疑,就发生于这次自焚事件之后,因为这次事件不管是出于上述两种可能性之一种,都是一种国家犯罪。也就是从那时开始,部分中国知识界人士才意识到,保护其他社会成员信仰自由的权利,与保护自身信仰自由的权利密切相关。也就是从那时起,中国知识界对法轮功才从几乎完全一边倒的批判声中开始转向,尽管这种转向比较含混隐晦,也不能见之于报刊杂志,但知识界自觉参与批判法轮功的行动却到此止步。

中共政府以国家的名义犯下许多罪错,但却还能借助种种刻意编织的政治谎言将诸多历史真相搅得面目全非。在虚假历史知识的长期灌输下,国内青年一代已经根本不知道文化大革命、反右、“三年自然灾害”的真实情况,而中共政府对法轮功的缺席“审判”也颇能混淆视听。一些从国内出来的青年学生对法轮功产生反感,笔者总是要问他们是通过什么渠道了解法轮功?他们的答称是“通过国内报纸与电视台的报道了解”,这时笔者总要劝他们也听听其他渠道的声音,“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不管怎样,按照中国的宪法,中国公从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他们信仰法轮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一个人可以不同意他人的信仰,但必须尊重他人有自由选择信仰的权利。

笔者曾参观过华盛顿的大屠杀纪念馆,记得参观时的第一联想就是突然明白了中共为什么在伪造历史上不遗余力。那些确凿无疑的历史罪证将纳粹德国永远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相信所有参观过该馆的人士都会从内心深处反对纳粹的血腥统治。与纳粹相比,中国共产党政府要幸运得多,尽管在中共执政期间直接屠杀与因其暴政而丧失生命的中国人民,数量上只会多于纳粹德国屠杀的犹太人,然而因这一政权至今还存在,而且通过“改革开放”而大大加强了其实力与国际地位。由于开拓市场的考虑,国际社会对中国政府的立场不得不软化:痛打纳粹德国这只“死老虎”比较容易,而触怒生命力至今仍然旺盛的中共政府,势必影响现实利益。毕竟,对于能够影响政治的商人与企业来说,利益就是利益,利益永远是第一选择。

只有当中共政府为自己制造的各种国家罪错向国民真诚道歉并保证永不重犯时,中国人才能够免于为这个依靠谎言与暴力进行统治的政府感到羞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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