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郑贻春:把23条恶法扔进历史垃圾箱(下)

郑贻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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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2日讯】七,以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作指导,立即废除二十三条

亲北京共产极权政体的香港董建华傀儡政府自二零零二年九月以来,经过十个月左右的密谋策划,将于七月九日召开立法会,准备一举通过压迫七百万港人的二十三条立法。这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污泥浊水,这是在给香港这个东方乃至世界的明珠抹黑,这是在往七百万港人身上浇屎、泼尿,这是在向全世界人民的眼睛里掺沙子或扎针刺。

这种漠视民意的罪恶行径,等同于北京共产极权在1989年6月4日一手制造的惨绝人寰的天安门大屠杀,这无异于前德意志军委主席希特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这无异于萨达姆肆无忌惮地侵略科威特并以占领者的流氓姿态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如果香港立法会秉承香港政府特首董建华的意旨,如果这些香港人民的所谓代表执迷不悟地执行中国大陆共产极权这个伪中央人民政府的指令,置文明的普世价值于不顾,置香港人民的愤怒声讨于不顾,置全世界人民的同声谴责于不顾,黑社会老大似地我行我素,恶霸土匪似地违逆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的意志,极端无耻地通过二十三条立法,那么,其罪恶将永载史册。其无耻的罪恶不但不会被我们这一代人所原谅,而且也不会被我们的子孙后代所原谅。香港政府特首董建华将被永远地钉在人类文明的耻辱柱上,其罪恶、邪恶、凶恶,是任何花招、任何托辞、任何狡辩都无以掩盖的;其反人类、反文明、反现代化的罪恶本质是天地可鉴、人心可测的。何去何从,但愿香港特首董建华能够深长思之,能够对自己负责任地多加考虑!是往火山口里跳,直到被焚烧成一堆炉灰,还是回归到香港普遍的民意上来,真正地做一个现代文明的香港人?是一味地听命北京极权专制的共产政体以及上海小瘪三江戏子的满脑袋浆糊的胡说八道,还是听命于全人类的自由民主的呼声?这是摆在香港特首和香港立法会面前必须抉择的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如果良心未泯,人性尚在的话,就必须废除二十三条立法!如果出于权益之计停止或延后二十三条立法,也是可以理解的,虽然这没有充分地显示一个真正的人所能具有的基本人性,但至少算是暂时地终止了凶狠、残暴的兽性。但这远远不够,这仅仅是权宜之计。根本的问题是要彻底废除二十三条立法。要把二十三条恶法扔进香港的下水道里面去,扔进香港的厕所里面去,扔进历史的垃圾箱里面去。二十三条只能享有被彻底抛弃的应有待遇。

据报道,七月七日凌晨,香港政府特首董建华在召开行政会议之后,立即向媒体宣布延迟二十三条立法的决定。媒体所称谓的二读押后,即由原先所定的七月九号二读立法变成了无定期后延。董建华并辩白说:押后的目地是为了使二十三条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向香港市民解释。

对于董建华二十三条立法的押后二读,媒体现在是一片赞扬之声,却很少听到对于二十三条立法本身彻底否定的有关言辞。应当看到,二十三条立法押后二读,就好象魔鬼的屠刀暂时地收缩起来,但它是迟早要拿出来杀人的。魔鬼的暂时退却虽然使人欢心鼓舞,但还仍然没有解决魔鬼及其锋利无比的屠刀这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押后二读,仅仅是押后了一些时间而已,这是极权主义魔鬼采取的狐狸一般狡猾的让步策略。其目的还是要最终把二十三条给确立起来,还是要把专制魔鬼的屠刀架在香港人民的脖子上。

在恶法仍然没有被否定的情况下,拖延时间又能解决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只有在二读之前就立即宣布,二十三条恶法将永远从港民的视野中消失,将从人类文明的社会中被彻底地驱逐出去,恶法的问题才能够恰如其分地得到根本解决。对此,善良的人们必须提高一刻也不可懈怠的高度警惕。

废除二十三条立法将有利于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的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的政治构架都不至于遭到根本的破坏。香港将在三权分立的文明制度下保持稳定、繁荣和发展。香港也会一如既往地保持其东方乃至世界明珠的光荣地位。香港仍然是人类文明普世价值不可替代的光辉典范。废除二十三立法,就像现在的台湾业已废除了《刑法》一百条一样。

台湾《刑法》一百条曾经残害过无数的仁人志士,用所谓的反革命罪、颠覆罪、煽动罪等等使无数的自由言说者、思想表达者、信仰自由者惨遭罹难。数以几十万计的民主自由的追求者成为专制极权的刀下冤魂。

经过几十年的坚苦卓绝的斗争,台湾人民终于废除了《刑法》一百条,破除了专制极权政体的重重束缚,打破了报禁、党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思想解放的广大空间。社会自发组织和代表不同阶层人民利益的组织与党派应运而生,如此等等现代文明社会的诸多表现,为台湾最终走向人权的政治保障体系和应用人类普世价值的公民社会铺展了一条无比辉煌的康庄大道。废除《刑法》一百条是建立一个文明台湾的先决条件。这是因为,废除了《刑法》一百条,台湾人民就能够有尊严地、体面地拥有自己一切不可剥夺的权利,台湾才能够名副其实地成为自由民主的宝岛。

同样地,应该坚定不移地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颠覆罪、煽动罪、泄密罪等法条。这种与二十三条相类似的颠覆罪等子虚乌有的恶法,是禁锢中国大陆十三亿人民思想解放、言论解放的黑暗无比的阴森恐怖的范围广大的牢狱。

应该认为,任何一个政府都必须经过人民的反对,才能够卓有成效地确立自身。不允许人民反对的政府,无论其多么自吹自擂,多么能说会道,多么善于狡辩、善于伪装,也是货真价实的流氓一个,简言之,它只能是一个罪恶的政府。真正的人民政府必须经得起人们的论证、质疑,必须广纳博收人民的反对意见以及不同的批评、建议,等等。我们支持一个可以反对的政府,我们也必须反对必须支持的政府。政论家胡平的这种说法,乃是对政府的应取态度。政府不但要被人民不断地、定期地颠覆,即通过竞选而更换领导人,而且它自身也要通过不断的改革,甚至革命而增强自身的活力,并最终使政权与人权相统一、相一致。

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制度从来都是以政权压迫人权,历代王朝和现行的共产党红色王朝从来都是以漠视民意、滥杀无辜为能事,从来都是以极权的方式大搞密室政治、宫帷政治,通过刮分国家政权以中饱囊的方式成为不同代、届的大大小小的窃国之盗。

真正的人民政府不怕人民的煽动。怕煽动的政府只能是极权政府。我们现在所面对的北京共产极权政府就是怕煽动的极权专制政府。你用非暴力的方式搞煽动,用文明的方式来抗议,它就用武力的方式来镇压和平的煽动者。这难道不是流氓的作为、土匪的作为、强盗的作为吗?用坦克、飞机、大炮来封杀人民自我表达的咽喉,用谎言蒙蔽人民的眼睛,用恐怖的缰绳把手脚束缚起来,这都是极权专制主义者的拿手好戏,但这决不是人类文明的固有内容,而恰恰是人类文明必须加以完全彻底去除的种种邪恶之举。

如上所述,有必要强烈呼吁,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颠覆罪等恶法,这是中国大陆走向世界文明之林的启点或曰前提条件。不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颠覆罪以及与此类似的二十三条的所谓颠覆罪、煽动罪、泄密罪等莫须有的罪名,包括香港人民在内的中国人民就只能别无选择地、牛马不如地生活,就只能向着极权专制的无能官僚腐败透顶的极权卑躬屈膝。这种令人痛心疾首的悲剧不要再发生在广袤的神州大地上了。中国大陆需要的是像百花盛开一样的自由,像草原一样茂密的民主,像滚滚海浪一样奔腾不息的人权,像清澈的天空一样清爽而透明的法治。

有鉴于此,必须立即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思想言论罪,必须废除这个由残害生命、灭杀自由的反革命罪沿袭而来的颠覆罪。由颠覆罪造成的深重灾难已使神州大地支离破碎,国之不国,民之不民。须知,人民只有不断地颠覆自己的政府,即通过投票箱的竞选制实行合人权的定期颠覆,才能使国家获得不断的发展,才能使人民的福祉得到充分的保障。社会的文明进步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应该而且必然得到自我实现。

八、二十三条是否根据某种秘密协定而立法?

为什么香港特区伪政府首脑董建华对五十万以上,甚至上百万港人的游行示威驼鸟似地罔顾而装聋作哑,仍然大耍花招地进行狡辩,并油嘴滑舌地声称:二十三条立法,不会给香港人民带来任何损害;港民的自由与民主,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等等,还在那里执迷不悟地信口呲黄地胡说八道?为什么北京共产极权政府始终无耻地漠视港人的普遍民意,而采取非立二十三条不可的恶霸姿态、奴隶主姿态、黑社会老大姿态?

一个是业已统治中国大陆达半个世纪之久的、自称是人民政府的共产极权政体,另一个是由北京极权政府所指派到香港的傀儡——香港特区政府首脑、被称之为驻港党委书记的董建华,二者形成了破坏香港自由民主的政治经济制度的遥相呼应、勾搭连环、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的可耻状态?这里面的猫腻,谁人能讲得清楚?也许当事者心知肚明、一清二楚,但外人仅仅看到事物的表象。其内幕肮脏而无耻的交易,就像秃子头顶上的虱子一样,是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的,是兔子尾巴根本长不了的。这个猫腻,就是董建华为谋求连任而向北京红朝皇上作出过某种承诺,即董建华曾经向现任的军委主席、中国共产党前总书记、所谓第三代的领导核心江泽民表达过,倘若北京政府继续支持他担任第二届特区政府伪首脑,那么,他就必然按着北京政府和江泽民的授意,强行使二十三条立法通过。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其北京伪政府,也以此为先决条件,把香港特区伪政府首脑的草帽戴到了董建华的头上。从时间的顺序来看,第二届特首的产生之日,正是二十三条立法敲锣打鼓、按部就班地进入到无耻的虚情假意的审读过程之时。董建华心里非常清楚地知道,他做伪首脑的日子不会再来一届了,因为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特首只能干两届。第一届他干的不好,曾有高达上万人的游行示威让他下台。但多亏时任总书记和第三代领导核心的江泽民对他皇恩浩荡,此之谓大力挺董,故而他才有排斥所有民意而再做伪特首的可能。既然江皇上要求二十三条立法,那么,他就应该坚定不移地排除万难,就要唯皇上的意志为意志,以皇上的胡言乱语作为指导特区工作的最高指示。董建华所采取的方针政策,是听江皇的话,读江皇的报告,干江皇所要求的一切,做江皇的好下属。正因如此,董建华才能够抛开一切,奋不顾身地把炸药包扔进香港,扔到七百万港人的心中。董建华竟不做好好先生,敢于冒天下之大不违,学着共产极权屡试不爽的花招,搞欺骗以蒙人,耍伎俩要得逞。在他的概念里,只要能够维持他个人的小小私利,维护他与江泽民等极权主义者达成的秘密协定,那么,什么一国两制,什么五十年不变的香港自由民主,什么人权、法治,什么香港的繁荣稳定,什么的什么,等等,都统统地不在话下,统统地是其自我美化而根本就无意实行的种种托辞。只要让他有权,哪怕让他把七百万香港人都给杀绝了,他也一定要成为江皇所喜欢的小戏子。大戏子喜欢小戏子,就像大流氓喜欢小流氓一样,这既符合名正言顺的强盗逻辑,又似乎天衣无缝得合情合理。对此,七百万善良的香港同胞又能奈何于他?又能把他怎的?倒霉是注定了的,吃亏不仅仅在眼前,也是必然的和发生在不久的将来之铁定的冤案。被二十三条所保护的人权、民主、自由,还能有什么好结果?囚犯的自由、监狱里的民主?手铐、脚镣紧紧束缚的人权,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像呢?这种景像不正是北京的江泽民和香港的董建华阴谋串通好了的中国共产党的既定方针,一定要在香港坚定不移地遵守或兑现的吗?

九、共产极权专制政体的无耻

香港的明天如何好?在香港回归的六年前,江泽民题了一句话,叫做“香港的明天更美好”,这句话应该改成:“江泽民的题词放空炮”。放空炮倒是真的;更美好,可惜是假的。连今天都不好,那明天又怎么能够更美好?正像江泽民允诺五十年后中国人民将享有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一样,这纯粹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臭狗屁!为什么这种五十年后的乃至一百年后的承诺,是胡说八道、信口呲黄的狗屎一堆、狗屁不通呢?因为这是根本没有影儿的事儿,他现在就拿来糊弄人,这不是胡说八道是什么?这不是信口呲黄是什么?这不是赤裸裸的骗子是什么?正像毛泽东所讲的那样:“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也是狗屁不通的废话一堆。前途何以光明?道路又为什么如此曲折?只有人祸,才使社会主义道路坑坑洼洼地不平坦;只有专制极权,才把人类的希望之路堵得严严实实的,根本就走不通。

在毛泽东式、邓小平式、江泽民式极权主义魔鬼的指导下,前途又怎么能够光明?漆黑一团、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一团、茫茫无际的漆黑一团,这才是社会存在的本质。别说光明了,连透点光亮的可能性都没有,完全彻底的黑暗,杀人不眨眼的黑暗。毛泽东之所谓的前途是光明的,也就是刑场上恶毒的阳光,监狱里被绞杀的阳光,坟墓里死亡的阴森森的幽光。这是极权专制政体灭杀自由、民主、人权的黑暗之光,是人类文明的绝望之光。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已经证明,在整个中国大陆,自由民主的光明是根本就不存在的,法治人权是没有任何立椎之地的。

现在又要在香港搞个二十三条立法,香港的明天会更美好吗?这个一加一等于二的简单得连小学生都非常清楚的问题,为什么竟能够蒙蔽很多成年人?为什么竟能够使天真善良的很多港人丧失警惕而不能大张旗鼓地惊呼上当?在二十三条屠刀的保护下,香港的未来究竟能美好到什么程度?屠刀下的香港,将会是一副怎样凄凉而悲惨的景像?恐怕连说真话的权利都被剥夺得个一干二净了,更别说几十万乃至上百万人的游行示威了。到时候,进驻香港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决不会吃素的,他们将像1989年6月4日那样,展现出威武之师的反文明态势,像镇压一小撮拿钢笔的大学生和手无寸铁的北京市民等反革命暴徒一样,对香港的七百万反革命暴徒展开英勇无畏的大屠杀。屠杀,而且只有屠杀,才是让追求民主自由的反革命暴徒、颠覆国家政权的煽动分子、破坏分子、呼喊口号的危险分子等各色人等明白无误地知道:人民政府草菅人命的伟大力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了。不屠杀,又怎么能够证明共产极权专制政体的残暴无耻呢?像六四屠杀一样,香港的屠杀也一定会永保社会主义的香港永不变色的,并能够使之一如继往地繁荣、稳定和发展的。像六四时邓小平狂叫的“杀他二十万,稳定二十年”一样,杀了七百万,估计怎么的也应该稳定七百年、七千年,或稳定个七万年。对香港人民实行残酷无情的无产阶级专政,在极权专制的北京政府看来,在江泽民死脑瓜骨的鼠目寸光的观念里,是必然的和顺理成章的。内政是不允许任何外来势力干涉的,即使全世界人民异口同声地痛斥江泽民匪帮,估计他们也只能躲在中南海的下水道里、粮仓里、金库里,萎缩成黑乎乎的一团或逃之夭夭到神州大地的某个山洞里。他们是绝不会向全世界人民跪地求饶的,他们是不会抛弃他们手中那点可怜巴巴的权柄的。他们宁可把香港给阉割得肢离破碎,也要维持他们的流氓之秉性、恶霸之嘴脸、土匪之蛮横;哪怕把整个香港这个东方明珠给扔进二十三条的粪坑里,他们也不愿意抛弃无德、无耻、无道的三个代表的极权宝座和顶戴花翎;哪怕香港被他们变成了鬼域之城,他们也必然魔鬼一样地狂笑不已。

二十三条将使香港人民没有任何政治权利,文化权利也几乎被剥夺净尽,经济权利也会受到极大的危害。估计在北京极权政府的施舍下,港民或许还有生存权(江泽民语)。生存权,即喘气之谓也。喘气权,即猪权、狗权、驴权、马权之谓也。连喘气权还得需要北京政府和香港伪政府的施舍,当然必要时这也可以随时随地加以完全彻底的剥夺。“香港明天更美好”这个江泽民的题词,翻译成人人都可以理解的话,就是:香港只配有喘气的猪权。江泽民及其领导的共产党,施舍给香港人民的全部权利,仅此而已。江氏的香港更美好的要义,就在于此。

十、北京共产极权的无耻与香港特区董建华政府的无耻相结合,要使香港与香港人民的尊严威风扫地。

如果说,北京共产极权的无耻是有其巨大的历史惯性的话,那么,香港特区董建华政府的无耻,则具有别开生面的新颖性和令人诧异、更难以容忍的特性。这就好像对一个老流氓,我们在心里早已认定了其所造成的危害,哪怕再大,也不能使人感到诧异,而一个好端端的品行无暇者,一下子就成为一个狗仗人势的或人仗狗势的流氓,这就尤其让人难以理解了。香港特区董建华政府就是一个严重蜕化变质的小流氓。北京极权政府的可耻就像SARS疫病一样,把共产党那一套人治手段运用于自由、民主的香港,严重地污染了香港的环境,割裂了港人优良文化的传统,破坏了港人正常合理的生活,使香港国际大都会的形象大打了折扣。北京专制政体的无耻,举不胜举、多如牛毛,总之,它是从里到外的无耻、彻头彻尾的无耻、根深蒂固的无耻、既往开来的无耻、与时俱进的无耻。这种种无耻加上香港特区伪政府的无耻,通过二十三条立法的无耻之举,业已达到了全面无耻的程度,形成了无耻相互支援、同命相连,无耻复制无耻,无耻克隆无耻,无耻社会化和社会无耻化的恶恶相生、恶恶相环的惨不忍睹的局面。

1、香港的七一大游行、大示威、大抗议,董建华连被记者追问五次而不回答,就好象根本没有发生这回事儿似的。最后,被逼无奈,即使是回答记者的相关提问,也不过是老调重弹的那一套,也还是要有眼不识泰山地与普遍的民意虚与委蛇地成鼠蹿之窘状。与此相对应,中国大陆由一党掌控的正确舆论导向的媒体,竟把百万港人大游行的真实新闻,给导向得无影无踪了,只字未提,无论报纸、杂志,还是广播电台、电视台,就好象没有这回事儿似的。既没有评论,也没有新闻报道。即使报道香港,也不过是找几个会说广东话的胡吹神侃一通,莺歌燕舞一通,形势大好一通,独独不见香港市民几十万乃至百万之众的大示威、大游行、大抗议。这种完全丧失新闻客观报道的共产式新闻联播,确实能够把广大的人民导向广大的愚民,确实能够使丧失了知情权的十三亿大陆人民稀里糊涂地听党话。但这种共产极权专制政体所搞的掩盖事实真相的弥天大谎,却恰恰是人类文明的相反之举,是野蛮的、残暴的弥天大谎。新闻毫无客观,只有极权专制的主观;新闻根本没有自由,只有严酷的监控审查;新闻没有任何真实可言,只有普遍的虚假。

2、极权专制政体的无耻,就在于它代表人民无商量,它从来以自己的个人的或小集团的意志为全体人民的意志。它从根本上否定人民的根本利益,从不把广大的民众当做一回事,死抱着江泽民的脑瓜骨哪怕走向坟墓,也还是要把自己打扮成极端无耻的救世主。香港特区政府首脑董建华,现在得到了江泽民这种无耻秉性的真传,面对广大港民的抗议示威,董建华还是要立二十三条恶法,并用恶法保卫香港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保卫香港的地位,他并说了一大堆是事而非、流氓无耻的大道理。这个原来还有点人味的好好先生,跟江泽民接触了几次之后,怎么竟连一点人的气味都没有了,更别说什么人性了。这确实很成问题。江泽民的无耻,怎么竟变成了董建华的无耻?北京共产极权的无耻,怎么竟成了香港特区伪政府的无耻?

3、二十三条立法是北京共产极权专制政体的无耻之表现,是江泽民的无耻之表现,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中央蚕食香港、破坏香港,最后达到毁灭香港的罪恶行径。江泽民的无耻,通过董建华这个香港特区政府首脑明白无误地反映出来。特区傀儡政府的无耻,就在于它也学会了北京共产极权无耻的那一套,大搞欺骗,唾味星子乱飞,毫不脸红地撒谎,掩盖了其祸港殃民的熊心豹子胆,推诿什么二十三条立法不会影响港民的自由等等。难道这些政治诈骗犯的阴谋伎俩,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屡试不爽?这类共产极权的鬼把戏,如果善良的香港人民不能够深切省察的话,由于他们没有亲身经历过共产极权的残暴无耻,此之谓不知者无罪,尚可原谅,可是,身受共产极权之害的大陆中国人民,却对这种似曾相识的画面不能不引起惨不忍睹的回忆,不能不令人想起诸多惨绝人寰的历史悲剧。

五十年代初,公私合营时,共产党对那些民族资本家说:把你们的厂子交到国家的手里,你们将得到充分的保障,你们是不会有任何损失的。广大的民族资本家听了党的话之后,把几代人积累的家底交给了共产党,并且还要说是心干情愿地搞公私合营。待到把自己的工厂交给共产党之后,共产党就反戈一击,说资本家是剥削劳动人民的食利者阶层,是不劳而获的大资产阶级、大剥削者。后来,这些倾家荡产的苦命人,就一个个给整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连说话的能力都被整治得无踪无影了;共产党一直强调自己是解放劳苦大众的,是为了广大的农民翻身得解放而搞革命的,于是就无所不用其极地用游街示众的方式,用种种欺骗的方式,甚至是用武装斗争的方式大搞土地改革,一搞就搞了几十年,先是允诺农民说是给他们分土地,因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要把土地分给农民,农民哪有不支持共产党打天下的道理?可是,共产党掌握了国家权力之后,就大搞合作化运动,美其名曰走农村合作化的社会主义道路,后来,竟也把土地从农民的手中一点不剩地夺了回去。眼睁睁地盼来了土地的农民没有办法,最后只能痛苦不迭地成为共产极权专制的红色奴隶。

1956年——1957年,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号召知识分子向党提意见,说是搞“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于是,知识分子直言进谏,发表了许许多多的真知灼见,他们大胆而真实的言论,虽然对社会进步有好处,对文明发展有好处,但却触怒了毛泽东及其领导的共产极权政体,于是乎,一场天昏地暗的“反右”斗争开始了。不到一年,以毛泽东发动、以邓小平为主干将抓到的被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右派”分子竟达百万之众。这些中华民族的精英,纷纷倒霉地走上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社会主义劳改路。这,就是听信共产党的话所必然遭到的可悲下场!

1989民主运动轰轰烈烈,参加者几千万,声援者几个亿,几乎没有人不支持民主运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党讲究起策略,说是不搞秋后算账,可是“六四”大屠杀之后,还没等到秋后,它就开始算账了。实行全面的法西斯恐怖主义政策,到处关押,不是把人打进大牢关他个十年二十年,就是法外执行,强制迫害。一个毫无人性的上海小瘪三,一个毫无治国之方略、只知道吹拉弹唱的戏子江泽民,不但残民以逞,而且还草菅人命,出尔反尔地讲策略,言而无信地耍大欢,他实乃现时代的袁世凯,实乃无知无识之徒也!

如今,江泽民之流、董建华之流,可能信誓旦旦地表示二十三条不会影响香港的自由民主,二十三条有利于香港的繁荣发展,等等,如果听信了他们的胡言乱语,那么,自食其恶果就一定是港人别无选择的必由之路。

4、对极权专制的无耻必须加以迎头痛击。

江泽民的无耻虽然成为香港特区伪政府首脑董建华的无耻,但决不会成为广大港民的无耻,决不会成为十三亿中国人民的无耻。他们的无耻必然遭到包括香港人民在内的全球华人的迎头痛击!七一大游行,就是消除这种极权无耻的有力显现。必须以这种痛击极权专制政体无耻的方式,表达自由民主的应有实力;必须以捍卫不可让渡人权的名义,反对一切极权专制政体强加于自由人民身上的各种形式的手铐、脚镣等枷锁。要坚决有力地打破思想的阴森囚笼和花样翻新的形式不同的文字狱。人民一定要在自由的环境下随心所欲地呼吸、讲话、生活和工作。所有的极权专制政体都要在自由的希望和诉求、言论和行动里遭到粉碎性打击。民主自由,只有通过不断的争取,才能牢牢地掌握在人民的手中;人权的全面保障,只有通过消除极权专制政体,才能真正地得以落实。

十一、北京如何回应香港游行示威的几种估计。

如果香港大游行发生在北京,中共中央就会采取英明果断的杀无赦措施了,就像89年民主运动最后搞了个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一样。代表人民无商量的北京政府,对人民是决不会有任何情面可讲的,是不会有一丝一毫客气的。对任何一个违逆红色王朝意志的仁人志士,它都要必予置之死地而后快。为了保持红色江山万年长,即使十三亿中国人民都成为屠刀下的奴隶,即使整个江山都破碎了,极权专制政体也是要无所不用其极地肆意妄为的,什么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强盛,什么伦理道德,学术界争持不下的人道主义立场,平等自由,程序正义、形式正义、实质正义,还有政权来源的合法与否,宪政方案孰优孰劣,等等,都统统地不在话下,都统统地扔到九宵云外的瓜哇国里,都统统地被遗弃得一干二净,都统统地被遗忘得无影无踪。它并且会为自己申诉说,为了稳定而杀人,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杀人,为了江山社稽而杀人,于是乎,杀的有理,杀的痛快,杀得酣畅淋漓!

死人不要紧,只要权术真;杀了一批人,看谁敢乱动?

于是乎,平暴庆功会就会如期举行,恶棍的党徒就要欢呼,狗娘养的顶戴花翎就要花费巨额的民脂民膏来欢庆!这是北京共产极权对中国大陆人民曾经作出的屠夫之举动。但问题是:香港不是大陆,香港不是北京,香港已经具有一百年的民主自由的传统;香港人民也不是大陆人民,香港人民已经习惯了民主自由的生活方式,已经习惯了人权法治的制度性保护。虽然他们跟中国大陆人民一样,都有对于民主自由的不懈之追求,但他们与中国大陆人民毕竟具有本质的不同之处。在共产极权到来之前,他们就可能以勇敢的姿态击退恶魔的步步进逼,他们就极有可能斩断二十三条即将伸出来的黑乎乎的魔爪。

中国大陆人民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生活在共产极权的迫害、蹂躏与摧残的悲惨中,成百万、上千万的冤魂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发表自己这样或那样的想法了,再也不能像人一样有尊严地、踏踏实实地生活了。他们的死亡,是共产极权专制反人类、反文明的滔天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红色王朝成立之后,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八千多万中国人民非正常死亡,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犯有类似于二十三条的所谓反革命罪、颠覆罪、煽动罪等子虚乌有的罪名被肆意关押,被肆意枪杀。仅仅因为一、两句真话,仅仅因为偷听了一次或两次所谓敌台,有的人甚至因为偷听了香港的宗教广播或香港其它类型的广播,就被指控为反革命,就被拉赴刑场,就被共产极权的屠刀砍去了脑袋!

共产极权恶魔直到现在,仍然在摧残着大陆人民,仍然在极端无耻地剥夺中国人民天然不可剥夺的权利。十三亿中国人民何时才能从红朝奴隶的可悲可耻的境地中自我解放出来?何时才能获得自由民主的新生活?

我们不能再眼睁睁地看着香港人民被共产极权的屠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了。二十三条屠刀架在港人的脖子上,我们大陆人的心情只能充满无尽的悲凉。我们大陆人民是被奴役的人民,是倒透了霉的人民,是身受共产制度毒害的人民,我们不希望香港也沦落为一个诺大的监狱,我们不希望七百万的港民都成为被共产极权所监视、所挤压、所判刑、所屠戮的泱泱之众。

十二、香港是港人习惯了自由民主的特殊地区

尽管北京极权政府和香港特区傀儡政府采取鸵鸟政策,自我感觉良好地漠视民意,但是勇敢的香港人民在七月一日所举行的大游行、大示威、大抗议,却无疑给北京香港两地的混蛋加流氓、瘪三加土匪的极权政体施以重创,把这些位高权重的乌龟王八蛋给打得个七零八落、晕头转向、魂飞魄散,他们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了。董建华在五次拒绝回应“七、一”大示威之后,也不得不给自己找点面子,提出对二十三条做三项修订,表示所谓的让步,但却仍然执迷不悟地坚持二十三条必须立法的无耻立场。董建华的三项修订,与叶刘淑仪早先提出的不许修订的说辞,刚好相反。显然,董建华业已表明了否定叶刘淑仪所秉持的顽固立场。由此也彰显出香港特区伪政府内部已然发生了惊慌失措的骚乱。特别是自由党主席田北俊毅然决然地辞去行政会议之要职,更令董建华惊慌失措,连夜宣布二十三条立法押后二读。其所谓的三项修也订好,其坚持二十三条立法无耻的态度也罢,还是押后二读,等等,都只能说明他是一定要与普遍的民意敌对下去的。不立二十三条恶法,他是决不会善罢干休的。

反对二十三条立法的普遍民意,北京将作以怎样的回应?将采取怎样的补救措施?如果北京政府像十四年前平息天安门反革命暴乱一样,命令驻港的几万人部队包围整个香港,尽管这是共产极权的拿手好戏,也确实能够显示中国大陆武装集团的应有实力,但用坦克、用机枪来荡平手无寸铁的大学生、社会精英和各行各业的普通市民,其所付出的代价,也将是巨大的,北京共产极权政体估计目前还难以承受如此惨重的代价。

既然镇压之路被堵死了,那么,就得采取其它的非镇压方式来解决或拖后解决香港如何纳入共产统治的有关问题。

遮蔽事实的真相是一手策略,稍作回应,以防止香港的反革命暴乱危及共产极权的统治,是另一手策略。二个魔爪都要挥舞,二个魔爪都要硬邦邦的,都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或许这就是北京共产极权政体所可能或必然要考虑的问题了。

1﹑北京政府很难作出收回其早已作出的给香港套上二十三条立法枷锁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定。

尽管这种剥夺香港人权的决定全面而深入地显示了北京共产极权与香港人民誓不两立的反人类、反文明的立场,但二十三条立法却很难被收回。收回二十三条立法,那不就意味着永远正确的中共中央不是犯了一个历史性的错误了吗?因此,可以预计,二十三条立法是北京共产极权政体一心一意,哪怕排除所有民意的障碍,它也要使二十三条立法获得所谓的通过的。虽然阻力太大,代价也不菲,在肯定二十三条立法的大前提下,时间可能要稍微拖后。但据北京方面的表态来看,时间再拖,也不能超过半年。北京希望二十三条尽早立法,越早越好。这样,它就可以随时随地磨刀霍霍,且大开杀戒了。董建华作为香港政府的特首,仍然执迷不悟地抱着北京共产极权的大腿不放,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地港人害港,其高度依赖北京红朝皇上的无耻作为,业已充分地显示他对香港民意装聋作哑的表演方式,实在是丧失了人性。这种戏子之所为,有力地继承了北京共产极权的太上皇江泽民的戏子秉性。董建华在抛弃香港的阴谋活动中,只能向授之以特首地位的北京极权政体的太上皇江泽民、红朝新主胡锦涛等人负责。港奸的恶名,他是摆脱不掉的;千古之罪孽,他是必然要承当的。

2﹑北京极权政体为安抚港人的愤怒,有可能采取调包的方式,即撤销董建华的特首职务,换一个没有更多民怨的新特首,并在此情况下照旧不误地强行通过二十三条立法。当然,也可能搞诈骗港人的所谓修订,但仍然会换汤不换药地达到专制极权的阴暗罪恶之目的,这就叫做丢车保帅。牺牲一个董建华,却能够搞活北京的一盘专制极权之棋。

3﹑撤董,还是不撤?立二十三条,还是不立?早立,还是晚立?按着气象学家邓小平的说法,得根据国内、国外形势的大小气侯来考虑。北京共产极权政体在二十三条立法上已经陷入了内外交困的窘境当中,它根本就不能自拔。其两难处境,只能通过一系列的会议、一系列的红头文件能推则推,能拖则拖,韬光养晦,以进退无序的状态向全体香港人、向全体大陆人民、向全世界人民表达其所有的阴暗、肮脏、残暴与无能等等的所有特色。

4﹑只有顺应民意,才是北京极权专制政体最好的选择方式。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才是专制主义罪犯同志们别无选择的必由之路。在对得起党就对不起人民,或对得起人民就对不起党的情况下,那就只能抛弃恶党的胡作非为,取法乎上地以人民的意志为意志,以人民的利益为宗旨。因为我们知道,党不过是由一帮子人组成的政治集团而已,党是不可能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的。现在的中国共产党,只能代表其小集团的蝇蝇苟苟的私利。而代表一小部分人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不可能代表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在香港强行通过二十三条立法,就是不尊重广大港民意志的鼠目寸光的决定。这种决定是完全错误的,更是罪莫大焉的。其目的是反人类、反文明、反现代化;其表现形式违背了程序正义,也更无形式正义可言,当然更没有任何值得肯定的实质正义。二十三条立法是程序不正义,形式不正义,实质不正义,是完全彻底的反正义,是凶恶、邪恶、罪恶之集大成。

只有完全彻底地抛弃二十三条立法,只有向香港人民和全世界人民作出诚心诚意的忏悔和检讨,北京共产极权政体才或许能赢得人们的些许谅解。包括香港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的愤怒声讨,也才能够减弱一些,专制主义的狗头才能够减少一些被痛击的压力。如果北京确实有那么一些花岗岩的脑袋始终不开窍,那么,加速地去见马克思也许就是他们走投无路之后顺理成章的和必不可免的选择了。

十三、恶法只能带来恶劣的影响。

合民意的良法,是维护并保障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有效工具;而

不合民意的恶法,则是维护极权专制,剥夺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杀伤武器,甚至是大规模的杀伤武器。作为恶法的二十三条,除了给香港人民带来无穷无尽的耻辱和漫无边际的黑暗之外,是什么好处也不可能带来的;除了展示其极权闪闪发光的刀刃和显现其凶狠残暴的兽性之外,是不可能带来任何人性的希望之光的。同时,二十三条立法除了给香港人民带来痛不欲生的悲哀之外,又大大地刺伤了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的心情。

北京极权政体一方面声称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另一方面却实行实际上一国一制的极权专制;一方面信誓旦旦地承诺五十年不变,一百年不变,另一方面却又搞五、六年就变的诈骗犯罪;欺骗撒谎且不说,而且也背信弃义;背信弃义且不说,而且还凶相毕露。

这种魔鬼的峥狞面目,让二千三百万的台湾人民作何感想?北京极权政体不是还要把一国两制的烂货运用到台湾岛上吗?难道说,台湾人民能够心甘情愿地受到一国两制这种名正言顺的欺骗吗?难道说,两千三百万台湾人民还要经历一国一制二十三条立法这样反文明的不公正待遇吗?与共产党打了半个多世纪交道的国民党能否答应?具有民主自由理念的民进党是否能够答应?业已开创中华民族政治文明新局面的二千三百万的台湾人民能否答应?

他们能否眼睁睁看着共产极权专制政体在台湾宝岛上升起鲜血淋漓的五星红旗,他们是否心甘情愿地接受斧子与镰刀这些落后的生产工具在台湾宝岛上取代多媒体电脑?台湾人均收入一万五千美元的生活水平,是否可以让位于具有中国大陆小康特色的人均收入二百美元?大陆的野蛮能否取代台湾的文明?大陆的落后是否可以消除台湾的先进?大陆的密室政治可否与台湾的广场政治相抗衡?极权是否可以能够剥夺人权?专制是否可以消除民主?阴森森的监狱是否要驱逐自由的百花园?诸如此类的问题,难道要让自由的台湾人民作以明确的和坚定的回答吗?

二十三条立法对大陆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思想解放运动,形成了巨大的阻碍。香港的民主自由是中国大陆自我解放的旗帜、灯塔,是大陆人民走向全面现代化所应确立的近在咫尺的目标。

自由民主的东方明珠一但暗淡无光,身处黑暗之中的中国大陆,岂不是陷入更加黑暗的境地之中?

因此,香港的自由民主大旗必须加以勇敢地捍卫,香港的自由灯塔必须永恒地大放光明,香港这个夜明珠决不允许任何专制极权主义者肆意抹黑;香港的法治决不允许遭到任何破坏;香港的人权必须得到应有的保障。这样,而且只有这样,中国大陆的十三亿人民才能够心安理得,才能够满怀希望,才能够在祝愿香港的同时,为争取自己的民主自由,为赢得属于自己的不可剥夺的尊严而作出不懈的努力。

香港这个东方明珠是全球华人的希望之所在。作为国际性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商业中心、旅游中心,全球华人通过香港而展开事业,而获取不同的资讯。香港的地位应该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全部的光荣,应该以不断的繁荣昌盛和发展进步更牢固地确立起表率的形象。如果因为二十三条立法而沦陷成野蛮的沼泽地和无所作为的泥潭,那么,这对全球华人的希望不能不是脑震荡似的打击,并使全球华人心肌梗塞一样地昏迷过去。这样的悲剧必须加以避免。要知道,凄惨的死亡决不应该是炎黄子孙的选择啊。

要达成如此之目的,就必须完成如下事项:

1、香港特区伪政府必须立即解散。鉴于北京极权政体怀抱祸民殃港之罪恶目的,它业已丧失了全体港民的信任,并为普遍的民意所反对。香港特区伪政府已然堕落成共产极权的一条咬人的恶狗。因此,有必要建议联合国等相关组织机构,立即成立香港紧急状态管理委员会,以对香港实行合人权的托管。一年后,举行以美国为代表的文明社会与香港的普遍民意要求为基础的大选,以期成立新的民选的香港政府。必要时,可以考虑香港作为世界上特殊地区的独立。

与其实行专制极权的统一,莫不如实现民主自由的独立;与其有北京中央政府的屠刀相向,莫不如有远离屠刀的人权的自为自立。此项原则具有人权大于一切,包括人权大于党权。人权大于军权。人权大于政权。人权大于组织。人权大于党派。人权大于主权等人类文明的根本意义。

香港人民可以作出如下承诺:在北京极权专制政体实行了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之后,香港将自然地回归祖国。在中国大陆仍然实行共产极权的无比黑暗的历史时期,香港需要游离于黑暗的大陆而保持其东方明珠的闪亮地位。

台湾也应该做如此这般的表示,即当中国大陆实行民主自由的制度之际,台湾也要与自由的中国人民搞统一。不自由、反自由的极权专制政体,又如何与自由民主的香港、湾搞统一?是自由统一不自由,还是不自由统一自由?是专制统一民主,还是民主统一专制?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楚。这个问题稀里糊涂,那就谈不上任何真正的统一。要统一,就必须用自由民主来统一。专制的统一是人类的悲剧,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要说有意义,也只能是负面的意义。

2、二十三条立法的根子在于中国大陆的共产极权体制。

所谓的共产极权体制,就是以中国共产党作为组织形式的王朝似的极权架构,即:由非民意的宫帏政治的秘密瓜分国家政权的方式。这是一种没有经过人民授权的非竞选的自戴极权高帽的政权组织方式。其主要特征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决不透明的、阴暗的会议,自我分封国家政权的各个要职。比如: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等国家政治命脉的首脑。他们均在秘而不宣的情况下,在十分诡密的等额选举的会议中,非程序地、人不知、鬼不觉地完成分配最大的公共资产——国家权力的盗窃犯罪分子。即:十三亿人民的共有资产——国家的核心权力,竟以极其无耻的方式被肮脏地瓜分完毕。于是乎,人民领袖在没有人民认定而只是自我认定的情况下,俨然名正言顺地诞生出来了。

这些窃国大盗一个个道貌岸然,西装革履,还不断地向他们所代表不了的中国人民挥手致意,似乎他们作为人民无形财产的国家权力的盗窃者,盗窃得那么有理,那么顺理成章,那么厚颜无耻。没有经过人民的同意,没有经过竞选这个必需的过程,没有拿出他们自己的竞选方案和施政纲领,他们怎么能够舔不知耻地一下子就成为人民必须拥戴的第三代领导核心了呢;他们信口开河的胡言乱语,怎么竟会成为亿万人民必须抛起一个又一个新高潮而认真学习的东西了呢?

极权领导人产生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一是骑着毛驴打天下,骑着毛驴坐天下,最后还要老死在任上。象中国历史上历代皇上,象毛泽东,邓小平,还有半死不拉活的江泽民,都是如此地老死在任上。这是极权专制主义者贪权恋栈、死不下台的基本表现。

二是分封制或禅让制,先皇临死前把权力交给他的儿子或交给他所信任的人。人民的江山通过分封制或禅让制,就可以保持其颜色万年不变了。毛泽东把劝力交给了华国锋,邓小平把权力交给了江泽民,金日成把权力交给了金正日。此类情况和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王朝的所作所为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都是具有内在规定的一致性。

三是政变制,非程序的权力更迭为改变。通过政变来掌握国家权力并立马成为人民的伟大领袖。象毛泽东把刘少奇搞掉了,邓小平搞掉华国锋,搞掉胡耀邦,搞掉赵紫阳。象萨拉姆就是通过政变而成为伊拉克人民的伟大领袖和战无不胜的军委主席的。

凡是具有如上之一种的政权来源方式,都是极权主义的政权组成方式,都是本质上的极权架构。无论它多么的自吹自擂,哪怕天花斓坠,无论它自我标榜多么为人民服务,哪怕它向人民问候了多少回,给人民送去了多少杯水车薪的所谓温暖。其非人民的本质,则是显而易见的,是藏不住它的专制尾巴的。因此,必须更正如上所述的所有的非法的权力来源,必须把这种非人权因而不合法的、非法的组织方式改变为适合于社会发展需要的合人权的、合法的政权来源方式。可以用几句话来清楚地表述对如上问题的认识:推翻极权架购,建立民主共和;必须改造共产党。共产党是极权专制党,其理论采取的是一百五十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思根据早期资本主义的情况而搞出的空想社会主义某些假说,也根据列宁在八十多年前所建立的带有沙皇农奴制性质的、适合于贫穷落后的苏维埃的社会现实。无论理论还是实践,共产主义仅仅是个空想而已,仅仅是个人们头脑当中的主观臆断而已,仅仅是个口号、宣传和骗人的鬼把戏而已。

实践已经证明:二十世纪是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从兴起到衰落的人类悲剧的漫长的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封建王朝的理论化、系统化的学说,列宁主义是东方奴隶制的系统化学说。中国式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残害中国大陆,摧残中国人民身心健康的毒蛇猛兽一样的罪恶累累的集大成。毛泽东使中国人民普遍的非人化,使中国大陆痞子化、流氓化、无耻化。邓小平理论完全是江泽民胡诌八扯的一个赳赳武夫的无法自圆其说的空话、套话。这是江泽民为了感谢邓小平分封他个皇位而追缢上去的。邓小平毫无理论建树,更谈不上任何学说。除了他所具有的明晃晃的权力和屠刀之外,他的那些胡言乱语的谈话,都是为了保卫他的以及他所代表的小集团的利益。江泽民大脑贫乏、毫无治国之方略,更没有任何推动社会前进之能力。最近一年他还提出了个什么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三个代表是思想?简直滑稽透顶。如果三个代表能成为思想,那么猫屁也是思想,驴屁也是思想,猪屁就更是思想了。而惟独人类文明创造者们,即伟大思想家们的思想,就统统不叫思想了。这无异于人类思想的自我贬低,贬低到山猫野兽的程度,贬低到癞蛤蟆呱呱叫的自吹自擂的程度。

三个代表只能是无耻,无德,无道。江泽民说他在上海曾养活了一千二百万上海人,到中央后他养活了十三亿中国人民。他这个上海小瘪三一下子蹦到中南海,一下子当成了红朝皇帝。他竟胡说八道养活了这个,养活了那个,他还真不知道世界上有羞耻二字,此乃无耻之谓也;他也无德,中央政治局已经作过五次决议,让他下台。可是在十六大一届会议上,他却搞了个临时动议案,非得要当军委主席不可。为了贪权恋栈、死不下台,他确实达到了他个人的阴暗卑鄙的目的。毫无德性可言,实在是个缺德透顶的家伙。无道即惨无人道,不但匮乏人性,而且是没有人性的兽性主义大发扬。除了镇压之外,他一点能力都没有;除了挥舞屠刀之外,他什么都不行。1998年镇压和平、理性、非暴力的中国民主党,第二年又开始镇压提倡真善忍的法轮功。稍不合意者,他就大刀相向,枉判无商量。所有的卑鄙小人之伎俩,他都无所不用其极地加以运用。他的治国之能力,也就是一个小流氓的拳脚相加的能力。中国共产党有这么一个无耻之尤的领袖,那么,整个共产党岂不就是个流氓党了吗?。

中国共产党倘若不能自我改造,那么,它就可能或必然面临被推翻的危险。

3、必须根据现代化的社会发展之要求,积极推进大陆的民主化与自由化。

政府运行必须透明,必须建立重大事项告知人民的制度,政府的活动只有在极权专制条件下才可能或必然形成阴暗而肮脏的隐藏状态。一个现代化的政府必须以自我透明的方式显示其与人权相一致的正确立场。按照现代化标准,政府是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尤其是自称为人民政府的,就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东藏西躲的了。

一切的政务都要公开。一切公开的信息,都要交给公众来评判、来审定。政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可以减少极权专制体中必然存在着的大量的内部交易。以及由此产生的根深蒂固的腐败现象。而且能全面暴露社会管理组织者的全部弊端和不足之处,从而使不文明的野蛮的政治模式向着文明的现代化模式迈进。这是对于政府的组织架构、运行方式、活动特点、以及最终目的等等所从事的弃恶扬善的过程。如果北京政府能够做到透明与公开,那么它就不会漠视七百万港民的意愿而与香港伪政府达成二十三条立法的协定了。因此,需要包括港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对北京极权专制政体发出强烈呼吁:立即建立一个透明的公开化的北京政府,立即去除极权专制政体的密室政治。

对包括港人在内的海内、外华人来说,最根本的问题在于破除共产极权专制政体,就是要破除统治了半个多世纪之久的共产极权专制,就是要破除这种反人类、反文明、反现代化的罪恶的政治制度,并使饱经懮患的十三亿之众的共产奴隶从极其屈辱的悲惨地位中自已解放自己。中国大陆的每一个人,都要坚定不移地捍卫自己不可让渡、更不可剥夺的人权。人权要解放。人权要自由。人权要独立。要破除人治而追求法治,要告别贫穷而走向富裕,要学习香港而发出我们自己愤怒的吼声。

如是,不但香港的问题迎刃而解,而且,中国大陆根深蒂固的专制主义问题也会得到根本的解决;如是,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才能够猛醒过来,抖落掉沉重的党包袱,踏入人类文明的新境界。

雄狮怒吼在东方,我以我血连香江。极权黑暗如墓穴,台湾香港两茫茫!

二零零三年七月上旬书成于中国大陆民主自由战略高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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