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政院:各族群语言 都列国家语言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语言政策近日引发多方讨论,行政院昨日表示,包括闽、客、国以及各原住民等族群使用的十几种语言,均列为国家语言,不分尊卑以示平等,并视同文化资产来保障。

 行政院并表示,国语目前虽为通用语言,但未来可透过宪法与法律程序,订定不只一种的通用语言(官方语言)。

 文建会日前提出“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并公告上网接受各界表达意见,草案中列有“国家语言”与“通用语”两类,但并未提及“官方语言”的字眼。

 行政院昨日未对此草案表达看法,对于未来是否采用文建会版本所用“通用语”,或称“官方语”,也留待日后审查时讨论。

 行政院发言人林佳龙强调,我国宪法与法律虽未明定何为官方语言,但“国语”目前仍为官方所通用,未来是否变更,将采取渐进而非激进,先应达成社会共识,而非由上而下政府介入的方式。

 由于外界对于政府与语言政策的变革,多所议论,行政院今年三月经跨部会会议决定,将语言政策提升意涵,不仅定位在“官方语言使用”层次,还将语言与各族群的文化资产保存相互连结,教育部日前所提的“语言平等法草案”,也已移至文建会草拟,并修正名称为“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文建会并已将初拟版本上网公告。

 针对国家语言,林佳龙阐述说,近来各个族群希望取得文化的平等发展,因此,凡是国内各个族群的语言,一律平等,未来并归为国家语言,视为国家文化资产,加以保护与发展,使各族群语言的语言使用,能够达到自由与平等原则。

 他说,把各族群所使用的语言,都归类为国家语言,并非等同官方语言,尤其弱势的文化族群,国家应该加以维护与发展,并在文化教育资源上适度分配,协助非国语的语言受到保障,力促多元的发展,至于哪些语言可以成为官方语言,要透过程序与公平公开的决定过程,这并不是行政部门单方面就可以完成。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