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4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必然是一个大刀阔斧的改革者,而不是一个高举紧跟的人,是一个不委琐的改革者,去革新陈旧的观念!
通常思维里,党校校长的胡锦涛怎么会反党呢?这是个打不开死结吗?那要下多大的决心呢?
但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振兴中华非反党不可!
反党却是完全可行的,反对一党专制,推行民主,如果由胡锦涛来推动,那真是再好不过的“和平演变”!也是最受拥护的,那真是民族的大幸,风险也最小!
我们要促进胡锦涛痛下这个决心,造势与胡,坚决抵制旧腐势力对胡的束缚!顺利的达到和平演变的目的!
胡如果等待是决无机会的,因为真正的权利,还在老佛爷的手里,老佛爷是决不会站起来反党的,除非有强大民众声援,胡锦涛才会借民众“倒江”的东风可反党!
其实胡锦涛本是江氏集团的一个成员,但一个政府必有他执政权利,今胡锦涛有总书记之名而无实!必存在夺权之争,所以江只会一点一点放权,为自己的后事到死不放政的!
但是胡锦涛不会走赵紫阳和胡耀邦的老路,江正是看中胡的耐心和滔光养晦,才放心把总书记交给他,胡若有一点反骨,江必让胡和邦阳
一样,再从座上拉下来!
基于此,胡会至少在外观和表现上,是绝对的服从江的地位!
所以需要大众声援胡锦涛,大胆改革,推进民主,惩办大贪官!若江拦阻,请胡倒江,全民声援!
一个新总统,必有新的执政策略,他在总结上一届以及以往的事情,必发现一些问题,很多地方会与先届总统多有不同,更关键的他会发现上届执政的错误,并且决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江执政的一个众人公论,就是江是在维政而不是执政!
其实“和平演变”虽然不是暴力革命,但在体制理念和思想上不亚于一场流血的革命,其由国家领导人来主导“和平演变”是最好不过的,这和光绪的维新变法是一样的事情,但是矛盾在于当今的“老佛爷”也是一个守旧派,是坚决反对新皇上“变法维新”的!那几乎是要革他的命一样!若国有幸,老佛爷和新皇帝携起手来彻底决心变法维新,那真是太美妙了!功在千秋~这个可能也不排除的!
如果那样就不必骂老佛爷了!
倒江的意义也就在于此,如果江泽民参与民主改革,参与和平演变,其实是只要不阻拦,那“倒江”就毫无意义了,他已成为维新派的首领!
其实倒江就为了成立民主政府,取消一党独大,因为他是保守派的主帅!是民主的最大阻力,那就当然要倒江了!
胡锦涛可以做很多!
一,连江变法,大业同成。
二,江不变法,倒江变法!
以上胡锦涛都可为,但万不可行是,若江不变法,胡怯懦的顺江守旧!那麽全国的维新变法派,必江胡都倒,请江胡三思!
不进则退!
(2003.4.28)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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