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银波:访谈──反思“民工粮”等四个特别事件

杨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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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日讯】节目:2004年8月7日台北中央广播电台新闻频道《放眼大陆》(主持:黄绢;受访、整理:杨银波)

黄:今天杨银波首先要和我们谈的是”民工粮”事件,关心新闻的朋友相信对这个事情并不陌生。

杨:我知道大家听到”民工粮”这三个字,一定会有共鸣。全国铺得这么开,你我无法想象;但是反过来细想,它又是正常的、必然的。米,是我们生存的根基,那么现在的米价不断地涨,有人想买便宜的,仅此而已。那么怎么才能拿到便宜的呢?从中作梗的一些人,尤其是东北某些地方,把只能作为饲料用途的陈年老粮买过来,粮已经发出臭味,却非要赚这种黑心钱!这种粮里面含有什么呢?致癌的物质,它可以在24周以内让你得癌症。多大的一个犯罪!

举个例子,它里面有一种毒,叫黄曲霉毒素,这是目前发现的最强化学致癌物,它尤其可以导致肝癌,在280度高温下仍然能够存活,它的致癌性比化学品致癌物亚硝胺类还要强75倍!这类陈年老粮的价格比一般的米便宜1/3,那么从哪里买这个米呢?仓库。

请问,工商、粮食和食品监管部门有没有责任?既然有责任,那么他们管不管得住?

再有,什么人去买呢?小吃店的老板,学校的餐厅。你想一想,小吃店什么人最爱去?

民工。学校呢?学生。民工与学生,谁去负他们这个责任?谁又能去负他们这个责任?

黄:而且我觉得最糟糕的是,居然把这些存放了很久时间的米叫做”民工粮”,堂而皇之出现在粮食交易市场。

杨: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简而言之一句话——贱粮。

黄:是啊,这是一种歧视民工的冷酷的词汇,好像民工只配吃这种粮。

杨:这其中,多少辛酸啊。从东北南下,如今”民工粮”已经遍布北京、天津、上海、贵州、沈阳、长沙、洪湖、丽水等十多个省市。我认为,这不能简单地归为刑事案件,而应当是一个社会事件,它涉及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涉及到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涉及到组织生产、出厂检验……。不仅仅是粮食,更包括大陆公民生活所需的肉、菜、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以及儿童食品等等。

那么另外一个事件,也震动了温家宝,震动了国务院——发生在7月12日傍晚的上海暴雨事件:死了7个人,其中5个是民工。这场暴雨一共涉及到上海的6个地方:一个是长宁区新泾镇努力村,一死20余伤;一个是闵行区华漕镇侯家角村,两死一伤;一个是嘉定区曹安路1618号,一死五伤;一个是普陀区曹杨路1500号,一死一伤;一个是浦东区陆家嘴地区,一死多伤;一个是青浦区朱家角康桥水乡建筑工地,一死数伤。

死的5个民工是谁呢?一个叫朱建荣,今年57岁,还差三年就是六十大寿。他从浙江萧山到上海打工,死之前他在干什么呢?他在看守民工简易工棚,后来被坍塌的房屋重压致命。朱建荣,一个57岁的老人,就这样死了。还有两个,从安徽来的,其中一个只有20多岁,还有一个只有30多岁。这个30多岁的人,是个泥瓦工,他是在仓库顶棚砌顶的时候,被狂风卷下来,坠地而亡。还有一个,叫顾玲玲,今年才30岁,是一个从浙江仙居到上海打工的人,她在围墙下避雨的时候,被忽然坍塌的墙体砸倒致死。还有一个,叫文小琼,也是30岁,是一个从四川南充到上海打工的人,还是个泥瓦工,她也是被坍塌的墙体砸倒致死。我们想一想:为什么这些民工不知道突然来了这场暴雨?即便开始打雷了,刮风了,为什么没有人提醒他们不干了?

黄:这个不用提醒吧,自己就可以不用做啦。问题是为什么他们还要继续做?

杨:在他们的上面,是什么样的工头?是什么样的企业?是什么样的工作制度?是什么样的安全措施?在台风暴雨多发季节,如果有关方面能够”事先”对活动房、工地大棚、塔吊等进行加固,岂不是可以防范于未然?这,才是真问题啊。

黄:我们再来听听杨银波和我们谈的有关于农民工的其他特别的事件。

杨:这个事情发生在云南,7月1号发生的。事情发生在云南起进商贸公司,两个在公司当保安的民工被打,一个叫包继友,一个叫杨海生。他们两个在鸣泉村小塘子工地巡视的时候,碰到四个醉熏熏的护村队队员,两个民工还没怎么解释,那四个人就朝他们打过来了。民工被打得昏死过去,清醒一些之后,突然发现身上的钱包、手机不见了。

接着呢,护村队队员把两个民工拉到鸣泉村老年活动中心,用手铐把他们反铐,让他们跪在地上,让他们把下巴放到活动中心的长凳上,他们的头部只要稍微挪动一下,护村队队员马上就用胶木棍、铁管毒打,而且是轮流打人,一边喝酒一边打人,从晚上11点一直打到凌晨。

打成什么样子呢?包继友被打昏,在被拖到走廊的过程中大便失禁,顺着裤腿就掉出来了。而且最令人恶心的是,包继友被逼着吃粪便,吞下去!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出在事情发生之后。包继友是怎么处理的?他竟然没有报案,他甚至跟离他最近的派出所的人都没有说,反倒是派出所的人主动去找到了他。再有,起进商贸公司的雇主陈柳明居然说:你一个农民还打什么官司,没钱,没势,怎么打?包继友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残吧?

黄:是!被欺负了,还不能反抗。

杨:我们想一想:这个护村队队员为什么敢反过来打身为保安的民工?保安巡查工地的情况,你喝醉酒打他们,说明是你护村队队员有问题,你是本地的地头蛇!你想干什么?我在做我本职之内的事情,你为什么打我?外地人和本地人竟有如此大的仇,这个仇是怎么结的?我希望公安部门起码能够问个一二三,给他们一个公道,给大家一个说法。本来打架嘛,多平常的事情,但是这件事不同,对于民工而言,它是一个极大的侮辱!不说别的,就是一条猪,它都不会吃自己的粪便,何况是人?

黄:如果说发生在云南的这一起民工被虐待事件是这样的骇人听闻,那么杨银波接下来和我们谈到的在东莞发生的民工被剥削事件,就是司空见惯的普遍现象了。

杨:之前就略有耳闻,现在又犯了事情,我倒不觉得奇怪,这就是离我比较近的厂——广东东莞常平松柏塘合艺电子塑胶制品厂,厂长的名字叫谭灿林。这个厂的民工有700个,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厂。过去,他们这些民工每周的工作超过100小时,平均每天14个小时还要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每天正常工作时间应该是8个小时,也就是说,这个厂的民工每天起码有要加6个小时的班。他们的加班费是多少呢,1.36元/小时,太低了是不是?但是像我这样的人就清楚,它不低,一点都不低,在东莞这个地方平常得很。这就涉及到一个调查。最近有个民意调查——在民工的印象当中,广东哪几个城市的工作环境应该是排名最好的?第一名:深圳;第二名:广州;第三名:佛山。为什么没有东莞呢?不是说东莞是广东民工最为聚集的城市吗?但是它恰恰就是工作环境特别恶劣的城市。工资低、保障低,劳动部门也有失职之处。

不过针对合艺电子塑胶制品厂,东莞市劳动局已经对厂方下达了《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指令书的编号是”劳行令0425-COO1号”:第一,在2004年4月10日前与全厂大约700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停止2003年3月份超时加班,在3月份前整改;第三,调整和补发2004年1月至3月最低工资标准待遇;第三,要求以后在每月10日前发完上月份工资;第五,补办2004年220人工伤保险,4月15日前补办。在这五项指令之外,劳动局罚了它45000块钱。我的许许多多的朋友就是从东莞到深圳再到广州,他们经过这些城市,对每个地方的打工处境、民工待遇了如指掌。东莞民工都很年轻,很多人都是十八九岁,但是在跟我交流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特别早熟。因为他们刚从广州火车站下车,马上上公共汽车去的第一个打工的城市就是特别黑暗的地方——东莞。是黑暗逼迫他们过早地成熟,只不过在这种成熟里面,最多的却是世故和悲观。你对此有何感想?

黄:我觉得工人在那里是很没有保障的,而且它显然就是地地道道的马克思所批评的资本主义剥削工人的活生生的再现。

杨:不,还要上升一级。资本剥削工人,这当然是其中一层;中国却又多出一层:权力剥削工人。现实的中国,既非社会主义,也非资本主义,而是地地道道的权贵资本主义。在这样的制度之下,一切人、事、财、关系等等都围着两点转:一是权,二是钱。

因此,对于民工的困境,这既是我们嘴巴上常讲的劳资纠纷,又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社会制度的根本问题!我常听你们台北中央广播电台的新闻节目,上面说台湾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工人在政府门前抗议,要求完善地保障劳工权利。还好他们有这个实实在在的抗议的权利,而我所调查的在东莞打工的几个十八九岁的人,仅仅因为在全国必须放假的国庆节当中,其他厂大部分都已经放假,而他们想放假厂方却不让他们放假,他们不愿意干,几个人、十几个人开始罢工,还没有说几句话呢,厂里一个电话打给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马上就开着警车过来了,把这些孩子拉到所里蹲下,什么话都不要讲。

黄:不过权利是要慢慢争取来的,一定要坚持。好的,听众朋友,从特别的消息到特别的事件,我们希望在今天的节目里给您提供的这些讯息,能够给您带来特别的思考。

今天的节目就进行到这里了,谢谢您收听《放眼大陆》节目,我是节目主持人黄绢,祝福您周末愉快,拜拜。

附:《放眼大陆》节目播出时间

首播:每周星期六:08时~09时(北京时间)重播:每周星期六:20时~21时(北京时间)

网址:cbssp.cbs.org.tw/getip.aspx

--转载自《北京之春》网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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