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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宪辩论 吴东昇:大法官有责宣布恶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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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张铭坤台北二十七日电)台湾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今天召开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特别调查委员会条例释宪案言词辩论庭,代表声请人之一台联党立法委员吴东昇表示,粗劣的立法,应由司法违宪审查制度来制衡,立法院的立法权固然应受尊重,但“恶法非法”,大法官有职责宣布失效。

吴东昇指出,立法院的立法考量,掺杂各种因素,而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特别调查委员会条例的立法原意出于政治斗争,立法过程及法律设计处处与现代文明法制冲突,“违宪、违法已到无法无天 (地步)”,真调会的组成严坏重侵犯检察官调查权、破坏审检分立、侵犯总统豁免权;以及违背民主原则、侵害基本人权、违法罪刑法定主义等实质违宪问题。

吴东昇表示,真调会条例明定可对总统、副总统进行调查,并列为被告,严重违反宪法第五十二条总统刑事豁免规定。

除明确指出真调会条例违宪事由之外,吴东昇还指出真调会条例立法过程草率。

吴东昇说,真调会条例自4月9日提案即迳付二读,并交中国国民党团召集党团协商,至8月24日立院临时会表决通过,仅有四次党团协商、版本前后七次修正,表决前只有八十五分钟发言,“区区八十五分钟,就排除整部刑事诉讼法的适用”、“如此重大的法案,轻率到如同儿戏”,最后造就出融合行政调查、司法调查、监察调查于一身的真相调查委员会。

吴东昇引述美国当代重要政治哲学家John Rawls著作A Theory of Justice指出,“任何法律必须臣服公义的原则,而不能违反基本人权”,强调民主化的台湾不容恶法横行,台湾是不是法治国家,有赖于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违宪审查令恶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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