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丰:胡、温10月26日以前下达指示,还会有“打、砸、抢”吗?!

——原题:胡、温回答:10月26日以前下达指示,还会有“打、砸、抢”吗?!

孙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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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讯】胡、温四条指示自相矛盾,难圆其说。

胡、温指示里暗含着胡锦涛、温家宝,四川省委、省府对坐大事态的责任的逃避,这个指示犯有张冠李戴,嫁祸农民的嫌疑,不符合温家宝一贯标榜的“我敢于负责任”的承诺,没有人格诚信。

因为,汉源事件的发生已经很久了,农民的个体上访几乎是历史文物了,当个体上访被一再地勿视之后才逐渐地走向集结上访的。而且进入十月以来,上访已成规模,是地方政府恃强凌弱才酿成十万余人的空城对峙。

在10月27日才有人将消息报导于互联网。如果胡、温四条指示是正确的,那就存在一个10月26日以前你们两个人干什么去了?四川省委,省府干什么去了?我绝非武断地说:如果26号前下达这个指示,问题就解决了,对峙不到这个程度,所以不会死人,不会发生你们指责的打、砸、抢。即使是胡、温与海外同步得到消息,那也是应在27号下达这个指示,也只多死几个人。

如果胡、温推说还不知消息,那么四川的张学忠当应逮捕法办,谁叫他知情不报呢?如果胡、温已获得消息,对事态没有做出到位的估计,没及时做出应对,则胡、温渎职。是张学忠或胡、温的寡断错失解决问题的时机,是共产党四川省委、省府或共产党中央,中央政府处事失当酿成了这次事件。因而不存在上访农民的打、砸、抢这个问题。

我在这里再说一边:如果11月8日指示是正确的,那么它不是应该在11月8日下达,而应在10月26日以前下达。

如果在10月26日以前下达,发生了对抗、骚乱,指责群众中有打、砸、抢分子,或许可以勉强成立。但拖了十二天才下达,说群众中有“打、砸、抢分子”这个指控就不成立。因为它有前因。

我呼吁胡、温撤回成命。

我还呼吁胡、温:你们想不想给中国出路吧,若想:则别遮遮挡挡、羞羞答答,勇敢地去负起负任,我们的同胞是同情又达理的,只要你们有这份诚意,你们的父老、兄弟姐妹则必有涌泉相报之气度,他们是肯于同你们共同担挡责任的。

你们必须清楚:共产党不亡的出路必须札在中国的有出路上;但中国的出路却根本不需要仰仗共产党,咱的人文始祖没有共产党也奠立了咱们华厦,共产党不是中国出路的必须条件。所以你们俩就别在这里磨洋工啦,你们的四条指示有两大基本性质:

一是从心底里(用常人的心态)承认是共产党无道作孽逼出了汉源事件;

二是不肯让共产党寿终正寝,才昧着良心造出个“打、砸、抢分子”。

前者是用来解决问题的,是温家宝的那句我勇于负责;

后者是用来救党的—-因为一任真相、真理的发展,共产党就得冰消瓦解。

在过去,这样做凑效,那时人民还有星点退路,今天不行了,今天的形势向一切有天良的人提出:

要国家的出路,就别要党!

谁要救党就别指望国家有出路!

党不仅不能领导人民了,而且党也不再有与人平起平坐的地位。

人既是自己的本,就得把党来沤粪!

强烈呼吁胡、温立取消四条指示中关于农民中打、砸、抢的指控。

你们行行好,给救国留下点余地吧!一意孤行必自毙!

我提出的问题是:10月26日前下达指示则没有后来的对峙,所以事态的恶化责任在中共。中共的责任让农民来负不公正。

本文的题目是为另一分析做的理据。

--转载自《新世纪》网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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