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姗娜:不可能公开的“公开审理”

李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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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6日讯】11月26日下午,我接到刘安军前妻的电话,告诉我刘安军明天将要开庭,但不知道地点和时间。从中国自身的法律程式上说,这是不符合程式的,可我并不意外。刘安军是个残疾人,前妻身体也不好,孩子还在上学,这家人真的很可怜。我担心他前妻受不了刺激,决定去看看她。可27日早6点员警就到我家来上班了,并告诉我说“今天你不许出门,不然就带到派出所。”这也是我意料中的事。在我丈夫徐永海宣判的时候,他们动用了近百个员警并把法院周围交通管制。何德普的妻子的一篇《不让旁听的公开审理》,说的也是公开审理又不让旁听。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我不知道他们所谓的“公开审理”是说给谁听的。其实,他们审理这种类似的案子是不可能公开的。这么说吧,假如我那天没打算去,更或者我根本就不认识刘安军,他们一样会来。很简单,因为我是他们眼里的“异类”。我们这些家属都是“异类”更何况当事人,。应该这么说,他们处理“异类”的事情都是另当别论的,不能以常理来推,也不会符合常规。

有一次,我和贾建英一起到市公安局的信访处。我去要抄家的清单。她去问丈夫宣判后退回的东西在哪领。因为事情都差不多,所以一起去。这下可麻烦了:我们被带到派出所。员警非要我们承认是去闹事不可。当时我很气愤:这就叫闹事吗?这是件小事,可充份说明了在他们眼里我们是什么!我们说出自己的情况叫“抄做”。我们的合理要求叫“闹事”。我们想得到点应有的权利叫“做文章”。所以他们不可能真正公开审理这种案子,让我们“有机可乘”。

从另一个方面想,他们是不敢公开审理。因为,这种案子基本上都是冤案、或是错案,或者他们有更深的意思。就刘安军的事来说吧,他们的目的是要杀鸡给猴看:上访的人太多了,抓人给这些人看,以便起到威胁和恐吓的作用。所以他们不可能真正公开审理,让其他人给刘安军作证说他无罪。

中共是非常要颜面的。他们又不愿意被人说,所以就出现了假人权,口口声声的公开,把要去的人一个个带走、控制。偶有“漏网之鱼”能到法院门口,可别忘了法院还有许多员警在“恭候”。

我想,不管是受冤的亲人、还是无辜的家属,盼的都是早日见到亲人面。既然得不到公平、公正和应有的权利,那就请你们尽快结案、让这些人能够早日见到亲人吧。

我为所有受冤的人和无辜的家属祷告:希望他们能早日见到亲人、早日和亲人团聚!(2004.12.10)

--转载自《民主论坛》网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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