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显示善款平均仅1/3用于慈善事业

州检查官力促捐款人了解基金筹措者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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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纽约12月24日讯】纽约州最高检察官斯皮策昨日(12月23日)发布年度报告指出一些非营利的组织通过电话恳求一些仁慈的纽约州居民进行慈善捐款,但调查显示,平均只有三分之一的捐款被用于慈善事业,其余的捐款被用于支付基金筹措者的各类费用。

这个报告提供了一个由纽约州最高检察官斯皮策的慈善署总结的2003年度纽约州职业电话筹集者的筹集捐款行为。2003年通过592次募捐行为共募捐到一亿八千七百四十万美元($187.4million)。但只有六千三百万美元,或者说只有百分之三十三点七的捐款真正由慈善组织掌控。其余的被用于支付电话筹款者或其他的费用。

这个年度报告提醒捐款人在决定把辛苦工作所得捐献出去之前必须掌握足够的信息,斯皮策说,“另外,人们必须知道慈善组织的各项慈善筹措决定,捐款人有义务确保那些慈善组织把捐款最大限度地用于慈善事业。”

最高检察官已提请立法,以监督职业资金募集者的行为,并确保纽约州居民在决定捐款之前可收到与之相关的足够信息。特别是,立法将加强反欺骗法令,以防止慈善团体误导民众,并要求职业基金筹措者和职业法律顾问披露在过去的慈善募捐行为中究竟有多少捐款用于慈善事业。纽约州目前还没有制定法律去监督和引导慈善行为。

这个报告公布以下的慈善募集机构只把平均12%甚至低于12%的捐款用于慈善事业:

Telesystems Marketing – 12.00%
S & E Marketing Ltd – 11.47%
American Trade and Convention Publications – 11.24%
Theodore Productions Inc – 10.26%
Nationwide Fundraisers Inc – 10.00%
Titan Marketing Inc – 10.00%
LAS LLC – 8.57%
EARTHtel Inc – 负 243.63%

最高检察官斯皮策说: “我力促慈善机构在这些职业基金募集机构中进行投标,以促使他们把募捐所得最大限度地用于慈善事业。”

最高检察官的报告中还有以下一些重要的内容:在592次资金募集行为中,只有42次达到良好商业运作署所要求的至少65%的捐款所得应由慈善机构掌控的标准。在592次基金募集行为中,有480次行为导致至少一半的捐款流失。18%的慈善团体实际上出现了亏损。

有31家慈善募集机构因为未提供2002年度或之前的财政报告而被最高检察官取消了向纽约州居民募集捐款的资格。今年的慈善捐款报告附加了一个新的可进行慈善募集活动的机构的名单。

最高检察官的网址www.oag.state.ny.us/charities/charities.html中保存了一份年度报告的电子副本。这个副本包括可进行慈善募集活动的机构的名单。

(本文由纽约州最高检察官斯皮策办公室提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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