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同仁堂都有违法广告 中国药品安全路途岐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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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1日讯】亚洲时报记者邱鑫2月11日报导/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月10日发布了最新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连百年老店同仁堂都榜上有名。这个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百姓关注到中国药品的安全问题。非官方统计称,中国每年有近20万人因假药死亡。

据《北京青年报》报导,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称药监局)发布了2003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有40余种药品广告违法次数在5次和5次以上。

报导指,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润肺止嗽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药酒厂生产的塞隆风湿胶囊和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解毒凉血合剂的广告也在此次通报之列。

据了解,此次通报的药品违法广告是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于2003年10月至12月依法查处的,共1209份。主要问题包括未经审批刊播的、使用过期失效文号的、伪造冒用批准文号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禁止广告宣传的品种进行宣传的。

中国药监局在公告中指出,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广告次数在5次和5次以上的药品有46种,其中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原名:中华灵芝宝)的广告违法次数最多,为30次。

该局又表示,大连水产制药厂生产的蛾苓丸广告、哈尔滨市康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姚氏牌通络活血胶囊广告和武汉健民集团随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大宁牌回春如意胶囊广告的违法次数均为18次。

另外,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润肺止嗽丸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药酒厂生产的塞隆风湿胶囊的广告违法次数均为6次,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解毒凉血合剂广告的违法次数为5次。

应该指出,这次公告里面上榜的药品,不一定都有安全问题。因为按照有关法规,未经审批刊播的、使用过期失效文号的、伪造冒用批准文号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禁止广告宣传的品种进行宣传的行为,都属违法。

无论如何,中国业界表示,这次出现大量违法情况反映既然业界甘愿冒违法的风险也要刊登或播放广告,一是法规的宣传太少,一是和法规相关的审批做得太慢,一是现时的罚则太轻,对业界无阻吓力。总之,社会上现时已出现一种呼声,要求药监局和业界正视问题,减少违法的情况。

据了解,此次通报的药品违法广告是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于2003年10月至12月依法查处的,共1209份。

中国药品安全可谓前路漫漫,除了违法广告情况突出,假药情况也十分严重,并且和腐败问题发生“交叉感染”。山东省药监局1月30日通报,2001年至 2003年2月,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违法购进使用假药案。该院与太原类风湿病医院合作治疗类风湿病,治疗使用的13种制剂全部在太原生产配制,其中十种制剂使用该院制剂批准文号,3种制剂系伪造批准文号。

该省的青岛市疾病控制中心,也爆发了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2002年,该中心在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厂家购入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并出售给13个区市疾病控制中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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