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藐视强权和中国的维权运动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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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讯】“中国和平”主席唐柏桥先生今天发表文章,向那些面对世界上最强大、邪恶的极权,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团体和个人致敬(见审江大联盟网站www.grandtrial.org“向不畏强权的当代英雄致敬”)。

纵观中国历史,面对强权统治,老百姓要么揭竿而起,用暴力推翻当权暴君;要么忍气吞声,纵容邪恶。然而今天,在中国,有那么一些所谓的“弱势群体”敢于挑战这个邪恶势力,虽然手无寸铁,但以他们的正义和法律之剑,指向罪恶。

据‘明慧网’报道:从1999年江泽民开始镇压迫害法轮功至今,已有886位法轮功修炼者被夺去生命,上亿的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属遭到了野蛮的迫害。同时,江泽民集团还把迫害延伸到海外,给西方各国的法轮功修炼者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因此,法轮功修炼者在世界范围内起诉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人权、信仰的迫害,期望将迫害者送上法律的审判台,伸张正义。

据悉,第一桩起诉案是2000年向中国最高检察院起诉江泽民、曾庆红、罗干,指控三人违反法纪迫害法轮功,提出了追究江、曾、罗三人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等六项起诉要求。此后,法轮功修炼者先后在美国起诉了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兼610办公室负责人赵志飞、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北京市市长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中国国安部、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向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控告江泽民、曾庆红和罗干;在法国起诉李岚清、孙家正;在加拿大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王茂林、刘京、及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等46人;在比利时起诉江泽民、罗干和李岚清;在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等四国同时起诉罗干;在西班牙起诉江泽民和罗干;在塞浦路斯起诉了吴官正;在台湾起诉了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在德国起诉了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及其追随者共13人;在海牙国际法庭起诉江泽民;在韩国起诉江泽民和罗干。另外,法轮功修炼者还对几家污蔑和诽谤他们的报纸如《侨报》、《华侨时报》、《星岛日报》进行了起诉。

法轮功修炼者在世界范围内对迫害者的起诉,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涉及人数最多的案例;体现了中国民众维权意识的觉醒。除法轮功团体的起诉外,国内其他“弱势阶层”“民告官”的法律起诉案件也不乏其例。

最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逊克农场26队的女工刘杰起诉最高检察院,被国内外法学界认为是中国宪法诉讼第一案!刘杰的诉讼代理人则是一位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的宪法学博士。上海著名良心律师郑恩宠,代理被拆迁户诉讼官司500多件,郑律师以莫大的勇气挑战邪恶,帮助上海被拆迁户将上海首富周正毅和静安区政府部门告上法庭。

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表示,2003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民告官”行政案件已超过10万件,与去年同期比较上升2.08%,“民告官”案呈现激增现象,其中增幅最大的是城建类行政案件逾10万宗。在“民告官”行政案件中,城市建设类行政案件16,418宗,土地资源类14,595宗,公安行政案件9289宗,工商行政案件2211宗。

中共“权大于法”的人治是其强权统治的手段,在权利的掩盖下,可以有法不依,甚至贪赃枉法。长期以来,在其高压和强权统治下,恐惧使许多中国人忍气吞声,即使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被剥夺,也只不过是敢怒不敢言。“权大于法”的人治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恐惧,已经将“法大于权”的法制成为行尸走肉。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民需要维权运动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唐柏桥先生在他《向不畏强权的当代英雄致敬》一文中写道:“如果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能象他们那样藐视强权,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与社会的公义,敢于和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向这个罪恶的政权挑战,那么,中国社会将不再是人性扭曲的社会,专制政权将一天也无法延续,中国民主化的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罗伯特·F·肯尼迪说过:“很少有人能伟大到使历史折腰;但是我们每一个人却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事件的一小部分,这些行为的全部将谱写我们当代的历史。”

觉醒了的中国人民,将是中国罪恶政权的撅墓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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