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闭幕 维权声浪渐大 代表吁反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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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刘霞综合报导)3月14日下午,北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闭幕会后,温家宝应大会邀请,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的提问。继蒋彦永上书中共最高层要求为六四正名并获得海内外声援,全球审江大联盟掀起要求罢免江军委主席的签名运动,近日于两会期间在有关代表提案的报导中,也发现了不同凡响的声音。中国官方网站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报导,有人大代表提出制订《反歧视法》让公民享受平等权利,以及要求依法行政,人大也要加强监督等。

*周洪宇︰把保障人权落到实处

据新华网3月11日报导,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洪宇提交了建议案,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组织制定《反歧视法》,使公民能享受到更广泛的平等权利。。

他说,《反歧视法》制定的根据是宪法,其地位应属于社会类的基本法律,它的作用就是要把保障人权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公民的日常生活之中。

周洪宇在介绍提案的缘由时引用了《世界人权宣言》中的一段话,“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视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了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

他还引述了中国已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中的规定:“任何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所作的区别、排斥或优惠,其结果是取消或有损于在就业或职业上的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从而构成歧视。”

他认为,要保障人权,必须坚决反对歧视,做到人人平等。

*代表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

新华网3月11日还报导了来自两会代表的同一呼声,即加强对政府行政的监督力度,靠法律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有代表认为,人大对政府机关,对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还比较乏力。对政府而言,人民赋予你的权力,不履行好不行;对监督机关来说,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监督不到位,也应该承担失职的责任。

对于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有代表指出,“一个最能看得见的变化就是,过去政府管理事务、处理社会各种矛盾和问题是以发‘红头档’的形式进行的,是一种行政命令,今后‘红头档’可能就会少了,‘红头档’将被法律条文代替,这在中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给那些想利用权力谋私利的人减少了机会。 ”

一位政协委员指出,当前一些地方、部门行政效率低下,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行政执法效能的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建议建立与国情相适应的行政效能投诉、考评制度。

还有代表统计,在提出的13个议案中,涉及立法的就有12个,并认为,在人大对政府进行的监督手段中,立法是最为切实和行之有效的,立法可以使政府在一项公共事物中的角色和责任更加明晰,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越位干预,并且在追究责任时有据可查。

一位名为王宗璋的代表建议,在目前监督法出台条件不够成熟的条件下,全国人大应就法律规定的监督手段和形式具体运用,制定一些操作性强的规定,以利各级人大履行好监督职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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